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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这一年,你拉黑了多少人
每个人都有朋友圈,朋友圈里有很多好友,但大部分人对其很高比例的好友,都谈不上了解与熟悉。因为第一段对话往往是这样的:“您好,我是xxx,请您多指教”“您好,我是xxx,我的电话是13xxxxxxxxx,请您多关照”,这有时也是最后一段对话。
但每个人又总有那么几个朋友,哪怕在朋友圈里常年不联络,也不能阻止见面时的纯真一笑与互诉衷肠。是的,朋友圈里充溢了很多假象:有真正的朋友,有虚假的朋友;有帮助你的人,也有伤害你的人;有欣赏你的人,也有憎厌你的人;有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也有过河就拆桥的人。
最近整理朋友圈,发现我对89人设置了“不让他(她)看我的朋友圈及状态”,对186人设置了“不看他(她)的朋友圈及状态”,被我拉黑的有41位。第一类人多是那些主动选择了屏蔽我的人,不知何故,也没有意愿去了解原因,我不想热脸贴冷屁股,当然也不必这样子。第二类人沉迷于转发一些曲高和寡的东西,热衷于转发或发表一些言之无物的空洞言论。第三类人要么与我三观严重不合,触犯我的道德底线,比如经常说话不算话、只知索取不懂付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么频繁私发一些商品促销信息。
一言以蔽之,我大体与上面三种人的缘分已尽,做出这样主动或被动的分别或诀别,是人之常情。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倘若继续联络,只会徒增不快,成年人的世界里,不流行这样子。
做法比我更硬气、行为让我更钦佩的,来自圈中的几位诤友。她(他)们不仅拉黑人,还定期拉黑人;她(他)们不仅拉黑人,还在朋友圈里公开说出来,配文是“拉黑了100个微信好友后,我很开心”。
在这个自媒体相对发达、个体表达得到满足的时代,不同观点与立场持有者之间的碰撞与交锋在所难免,而互相尊重、彼此包容、和而不同是通行的法则。碰到异见者或歧见,多数人会选择世故圆滑的处理方式,以不得罪人、明哲保身等原则为基本前提。也有人会碍于面子,给对方留几分薄面,不知不觉地“删”“拉黑”“不可见”就好了。
但几位诤友选择了公开她(他)们的选择,公然表达她(他)们的主张:“我不是哪一类人”“我无法苟同XX的观点”。对此,我们应该理解与尊重部分人的公开表达方式。“我不能苟同你的一些看法”和“我可以公开说出我不能苟同你的一些看法”,两者明显不同,后者无疑是网络社交时代,社会观念多元化的重要体现。
现实社交生活中,顾及脸面,融入了一些人的骨子里,很多人觉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随波逐流,或口是心非。但网络世界里,人们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每个人都拥有选择性社交的权利,“眼不见心不烦”可以轻易达到,“眼不见心不烦”后的轻松与愉悦感亦可以轻易达到。
前不久,因为一次误会,我被一位我一直很敬重的老师拉黑,我坦然接受,这位老师开心,就好。前日晚上,我拉黑了一位老同学,因为他在同学群里公开指责另一位同学的原因,让我大跌眼镜,而拉黑他让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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