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常德首例!3被告人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刑
2022-12-09 15: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2月9日下午3点
澧县法院宣判一起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件
5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同时为深化警示教育效果
另邀请澧县20余名KTV经营者现场参与旁听
该案系刑修十一实施以来
常德市首例
将未成年人作为违法犯罪工具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
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某、王某为澧县某KTV实际经营者,被告人刘某为该KTV商务总监,负责管理所有陪侍女性。2022年2月至6月,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王某、刘某共同组织多名未成年女性在该KTV为顾客提供有偿陪侍服务,以每客收取600至700元服务费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法院判决
澧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刘某在经营澧县某KTV期间,招用多名未成年人实施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行为,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应予依法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
被告人李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王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刘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原标题:《常德首例!3被告人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刑》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