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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首例!3被告人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刑

2022-12-09 15: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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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下午3点

澧县法院宣判一起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件

5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同时为深化警示教育效果

另邀请澧县20余名KTV经营者现场参与旁听

该案系刑修十一实施以来

常德市首例

将未成年人作为违法犯罪工具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

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某、王某为澧县某KTV实际经营者,被告人刘某为该KTV商务总监,负责管理所有陪侍女性。2022年2月至6月,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王某、刘某共同组织多名未成年女性在该KTV为顾客提供有偿陪侍服务,以每客收取600至700元服务费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法院判决

澧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刘某在经营澧县某KTV期间,招用多名未成年人实施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行为,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应予依法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

被告人李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王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刘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原标题:《常德首例!3被告人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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