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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院法官善意文明执行成功化解“三角债”
买受人庞某夫妇欠付某开发商购房尾款35万元,该开发商欠付第三人李某工程款10万元,而李某又欠付庞某夫妇部分租金……近日,宝鸡中院执行一庭通过不懈努力化解了困扰某开发商、庞某夫妇和李某的“三角债”,顺利执结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到一致好评。
原来,因庞某夫妇以其子与某开发商存在其他纠纷为由拒绝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剩余房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某开发商依照合同争议条款向宝鸡仲裁委申请仲裁。宝鸡仲裁委经审查后裁决责令买受人庞某夫妇限期向某开发商支付买受房产欠付尾款35万元及违约金。后因买受人庞某夫妇未在限期内自觉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该开发商遂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9万元。
执行中,该开发商向市中院提供了庞某夫妇所购房产有部分到期租金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官调查核实,第三人李某承认其欠付庞某夫妇部分租金,但该开发商又欠付自己10万元工程款且多年催讨未予给付,该开发商及庞某夫妇对以上债权债务均表示认可。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到庞某夫妇名下有银行定期存款40万元,遂予以冻结。执行法官还了解到,庞某夫妇年逾花甲且均系农民并无退休金,亦无其他固定收入,名下存款为其多年来省吃俭用、节衣缩食所积攒,以备老两口养老之需。因此,若将该笔存款直接扣划,虽可快速执结案件,但势必造成庞某夫妇今后生活难以为继,引发新的矛盾。而该开发商流动资金紧张,其欠付李某的工程款一时也难以结清。
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期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活的影响,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及李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下,双方当事人及李某终于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案件执行标的39万元,李某以10万元的到期债权对三方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抵销,剩余29万元由法院直接从已冻结的庞某夫妇账户上直接扣划,扣划完毕后该案执结。抵销后,该开发商欠付李某的10万元工程款债务消灭、李某欠付庞某夫妇的房屋租金10万元(含未到期续租租金)债务消灭,三方之间的“三角债”悉数化解了结。同时,该开发商考虑到因己方未及时办理产权证书也有一定过错,对仲裁裁决确定的应付欠款利息部分予以免除,全案实现案结事了。
案件的圆满处理得到各方的一致认可和肯定,某开发商还送来一面锦旗,“执行高效 服务热情 恪尽职守 为企解忧”16个大字表达了当事人对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公平公正、为民司法的赞誉和感谢。
原标题:《宝鸡中院法官善意文明执行成功化解“三角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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