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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设置2.2万张定点医院床位应对新冠,并加快提标改造ICU
12月9日15时,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场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于春富介绍了目前陕西省应对疫情形势变化的医疗救治工作。
于春富说:“国家发布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后,我省坚决执行、迅速落实,全力做好各类医疗资源、日常医疗服务、群众居家治疗等准备工作,以便更好应对本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医疗救治资源准备
主要从三个方面准备:
(一)对标设置救治医院。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设置要求,在全省定点医院床位总数已达标(2.2万张,国家最低要求1.05万张)的基础上,加快提标改造ICU(就是重症加强护理病房)及可转换为ICU的床位数,确保需要时各类ICU床位可扩展至床位总数的20%。同时,各市(区)根据人口规模,加快将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全面做好危重症患者的收治准备。
(二)优化医疗救治资源。主要是立足医疗救治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我们指导各地市在定点医院内设置独立的血液透析、分娩室、儿科病房,组建多学科(MDT)医疗团队,加快提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救治能力。同时,要求各地市指定1家综合实力强、救治水平高的医院作为亚(准)定点医院的托管医院,具体负责医院的整体运行;组建医疗、护理、院感、信息、后勤、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医疗队,整建制接管相关病区。
(三)做好救治队伍储备。一是我们组建了45支省级应急救治医疗队,承担应急支援任务,队员全部来自省直省管医院和各地三级医院。二是持续对重症救治、传染病骨干医师、专科护士等开展培训工作,邀请省内外专家教授持续开展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累计培训各类骨干950人、线上培训医务人员50余万人次,进一步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能力,为各地市应对突发疫情储备充足、专业、高效的医疗救治力量。
二、强化正常诊疗资源准备
(一)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为切实保障群众核酸检测需求不受影响,省上已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市科学评估核酸采样服务供应和需求,不得随意撤销核酸采样点,最大限度缩短群众排队等候时间。同时,由于医疗机构还要保障就医群众和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的核酸采样检测需要,核酸采样检测压力大,请广大群众除了需要到医院看病救诊的,尽量避免去医院内排队进行核酸采样。
(二)加快发热门诊(诊室)准备。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原则,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发热门诊,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发热诊室。同时,各地市也将陆续通过多种途径将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并确保24小时开放。对擅自关闭、停诊发热门诊(诊室)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立即予以纠正。
(三)加强重症救治资源准备。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加快三级医院综合ICU、专科ICU、可转换ICU等建设工作,在二级综合医院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在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设置重症监护病房,并按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位,确保随时可使用,作为三级医院重症资源的有益补充。
三、切实做好居家治疗工作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先后发布了《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明确了居家治疗有关事项。
适用对象: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或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的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者,这两类感染者可以采取居家治疗的方式应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必要的居家治疗人员,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和口服药指导。
居家要求:尽可能在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配备专用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物资及带盖的垃圾桶。
注意事项:如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或呼吸困难、气促,或原有基础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或儿童、孕妇等出现明显不适,此时应做好防护,就近到发热门诊或综合能力较强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结束条件: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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