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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预拘留通知书”了解一下

2022-12-08 18: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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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你拘留15日。”

近日琼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蒋某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甚至拒接执行法官电话。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用司法拘留震慑被执行人,最终被执行人蒋某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成功执结案件,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被执行人蒋某某雇佣申请执行人杨某在琼中县某经济适用房小区从事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工程完工后,蒋某某给杨某写了一张“欠杨某劳务费10500元,于2021年6月21日前支付”的欠条,到期后杨某多次讨要无果,便将蒋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蒋某某限期向杨某支付劳务费10500元,但判决生效后,蒋某某仍拒不履行,杨某无奈向琼中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蒋某某既不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

经财产查控,蒋某某银行、微信账户上无存款可供执行,在冻结蒋某某的银行账户、对其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蒋某某仍拒不履行,甚至拒接执行法官的电话,故意逃避执行。考虑到本案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承办案件的刘法官带上书记员到位于琼海市某某镇的被执行人家中登门拜访,于是就有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此时被执行人蒋某某并不在家中,但通过被执行人的父亲,执行法官终于联系上了蒋某某,并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了《预拘留通知书》,告知其如逾期再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日后被执行人如期将案款10500元和执行费转入法院代管账户,一起涉农民工维权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法官说法】

“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罚预警”措施,为其划定“红线”,指明“出路”,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极大地增强执行威慑力。

通过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彰显了法律“底线”不容突破的权威,又提前给予被执行人提醒和警示,进一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破解“执行难”,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原标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预拘留通知书”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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