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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十条丨有大学撤销校内核酸采样点,学生恢复自由出入
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十条”)。“新十条”发布当天,有高校宣布撤销校内核酸采样点。“新十条”还引起律师群体广泛关注,有律师提出,“新十条”是否适用公检法场所并未予以明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引发争议。该律师呼吁,鉴于奥密克戎致病性已大幅降低,法院及看守所应尽快放开线下开庭、线下会见。
有大学撤销校内核酸采样点,学生恢复自由出入
“新十条”中提到,要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新十条”发布当天,江西省南昌市一所高校宣布,自12月8日起,校内不再设置核酸采样点。11月19日,该校所在辖区新增3例省外输入病例,此后校园开始新一轮封闭式管理。该校一名大四学生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封闭式管理后,学校按照每天三分之一的比例对学生进行抽检,核酸检测一般安排在每天上午,以班级为单位排队采样,采样时需要通过“今日校园”APP扫码签到并进行现场登记,每次耗时15分钟左右。
“我因为是大四课程较少,所以对上课影响不大。对于课程比较满的大一大二学生来说,上课肯定会受一些影响。”该名学生表示,现在核酸检测已由原来的“三天一检”改为自愿检测,学生也恢复自由出入,“之前出校园一律需要先请假,学校保安会严格查验请假信息”。
为了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南昌市另一所高校则要求,所有校外人员到访均需通过小程序提前报备。12月7日,该校一名教师表示,“新十条”发布后,校外人员到访该校仍需提前报备,但学校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及车辆,已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等。
公检法场所是否适用存争议,律师呼吁放开线下会见开庭
除了高校师生,“新十条”也引起律师群体广泛关注。
“新十条”发布当天,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青正在贵州遵义办案,他在当地已经出差半个月之久。他解释说,“进入法院要求行程码上不能有外地行程,抵达后我只能先找一家当地宾馆住上7天,因此额外增加了办案时间”。
“出差难、会见难、开庭难,已成为疫情之下律师群体的共同遭遇。”李长青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举例说,“我有一起天津的案子,去年发回重审后因疫情原因中止审理,至今已过去一年,开庭时间仍是未知数,这相当于无形中延长了羁押时间,对当事人很不公平。”他表示,近日就该案已向法院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希望能有一个好结果”。
“新十条”第二条规定,“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认为,法院、看守所等公检法场所属于哪一类,该条规定并未予以明确,究竟是适用“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还是适用“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引发争议。“疫情暴发以来,看守所会见、法院开庭大多都线上进行,一直处于非正常状态。”鉴于奥密克戎致病性已大幅降低,他呼吁,法院及看守所应尽快放开线下开庭、线下会见,以更好保障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严禁借防疫之名封堵消防通道,已有省份走在前头
“新十条”第九条规定,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这表明,借防疫之名封堵消防通道的做法,已被明令禁止。在这一方面,其实已有省份走在“新十条”前头。
12月5日,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告,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并应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应明确火灾发生时紧急开启措施,确保人员能够及时安全疏散。
该通告明确,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通告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应立即开展自查自改。鼓励社会公众和单位员工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直接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违反通告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属实的,消防救援机构按规定予以奖励。对检查发现和举报核查属实的违反通告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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