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过期药品是有害垃圾,如何妥善处理?

2022-12-08 13: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原创 关爱您和家人健康 人卫健康 

过期药品,你是有害垃圾!

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正式实行垃圾分类制度,灵魂拷问“你是什么垃圾?”成为新话题。那过期药品是什么垃圾?装过期药品的包装又是什么垃圾?中药渣又是什么垃圾呢?

扔垃圾第一步:识别药品有效期

过期药品就是在药品有效期内未被使用的药物。举个例子,一盒药品的有效期是 2019 年12 月,那就意味着该药品可以使用到 2019 年12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该药品的身份就转变为过期药品了。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过期药品按劣药处理。

扔垃圾第二步:乱扔危害大

1. 过期的药品坚决不能再用

有些人误以为刚刚过期的药只是药效变差,其实服用过期药品可能不仅只是无效,甚至还有可能有毒副作用。过期药品存在安全隐患,药品由于受光线、温度、湿度等因素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可因发生理化反应而导致成分改变。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会出现药效降低和不良反应发生增加的可能,轻者影响疗效、贻误病情,重者可能会给人体带来严重伤害,甚至造成死亡。如阿司匹林过期后,毒性增加,服用后可能导致听力下降;青霉素过期后,不仅会失效同时也更容易引起过敏反应。

2. 过期药品更不能随意丢弃

▲ 随意丢弃可能会造成小孩或其他人误服,导致悲剧发生。如降压药及降糖药,小孩误服后可能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低血糖休克。

▲ 药物中的成分散落到环境中容易污染环境。过期药品未经处理直接与生活垃圾一起掩埋或倒入下水道,会污染土壤和水源,影响生态健康。近年英国的一项研究发现,由于避孕药流入河流及下水道情况严重,河流里的鱼儿被这些化学物质污染,甚至导致一些雄性鱼出现雌性化特征。

▲ 不法分子通过低价回收过期药改换包装后,再回到销售市场,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造成极大威胁。

由此可见,过期药品危害大,随意处理更是不可取。

扔垃圾第三步:投对垃圾桶

1. 过期药品

由于过期药品存在上述种种危害,过期药品在垃圾分类中为有害垃圾!大家可以将过期药品送至附近设有回收点的药店或是医院药房,由这些专业机构帮助统一销毁。如附近没有回收点,对于少量过期药品,可以放入密封袋,投入到有害垃圾的垃圾桶中。

2. 装过期药品的包装

以纸盒装药品为例,大家知道纸盒属于可回收垃圾,那么纸盒装药品是不是可以把里面的药扔到有害垃圾箱中,再把药品的内包装及纸盒扔到可回收垃圾箱里呢?答案是:不行!

在垃圾管理条例中提到的有害垃圾包括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对于装过期药品的药品包装,也应该同过期药品一起(切勿拆开)扔进有害垃圾箱,防止药品暴露在环境中污染环境。

3. 中药渣

根据垃圾管理条例来看,中药渣属于湿垃圾!因为中草药是一些纯天然的原料,可以腐败降解或再生为有机肥料、燃料等。

在倾倒中药渣时,要尽量把水沥干,再丢弃到湿垃圾分类箱中。没有煮过的中药材也是湿垃圾,就像瓜子壳一样,再干也是湿垃圾。另外再提醒一下,如果是代煎的中药,喝完的中药袋属于可回收垃圾哦。

扔垃圾第四步:

需要让更多人知道的事

1

不盲目囤积药品

很多药店经常会推出一些药品促销活动,有些人有“囤药”抢优惠的习惯,最后导致药品过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污染。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最好还是根据自己的需要理性购买。

2

别泄露太多信息

自行处理过期药品时,一定要用记号笔将药品上的文字、图片等信息涂抹或销毁掉,这样既不让患者的疾病隐私泄露,同时也可避免被他人捡到并服用。

3

慎重处理特殊的细胞毒性药物

对于一些抗肿瘤药物等有毒或其他特殊药物,最好送到医院的回收点处理。

4

切莫好心办错事

切记不要将自己日常使用的药品(不管是不是过期)随意赠送给亲朋好友,这样会好心办坏事的,因为在没有了解用药者的病史、诊断结果时“跟风用药”是极其危险的。

健康提示

当您不知道怎样处理手边的过期药品时,可向药师等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内容来源: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青少年成长不烦恼——青少年用药必知》

丛书总主编:赵杰

分册主编:黄德福 贾素洁 刘春霞

本文作者: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王胜峰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