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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史研究方法论座谈:在传统考据与问题导向之间
2018年4月24日晚,在武汉大学历史学院中庭第二会议室,十余位来自历史、社会、心理等学科背景的专家学者,以“宗教史研究方法论”为核心,共同围绕“宗教史”“方法论”“经世致用”“学科交叉”等话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和热烈争鸣。座谈会由法国国立东方语言与文明学院中国研究系、法国多学科佛教研究中心主任汲喆教授作为引言人,武汉大学三到九世纪研究所魏斌教授主持。我们对座谈会进行了要点整理,以飨读者。
讲座现场一、克服一人一地中心,对佛教研究进行整体把握
汲喆教授首先以方法和方法论的概念进行展开,指出词根上,“方”是根据、采取、跟随,“法”是道路,合起来就是“采取哪条道路来实现目标”。综合中西方的文化传统,“方法”就是“循道而行”,形成逻辑自洽,协调一致的描述和分析。方法论则是要对各种各样的方法做分类和整理,是“有关方法的理论”,或者说是“理解方法的方法”。当天他主要围绕一个点,即怎样根据个别事实得出对复杂现象的整体把握。具体到佛教史研究,因为领域太过广阔,最近二三十年的汉传佛教研究通常是以一人一地为中心,往往是寻找一个高僧大德、一座寺庙或一个社区作为入口。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何才能对佛教问题进行整体把握?汲喆教授根据自己的研究经验指出有两个方面可以切入。
第一个是制度研究。他认为有必要对“制度”加以定义:制度是组织集体实践的规范性模式,它规定了传承和动员的规则和媒介,传承包括学说和法脉,动员包括人员和资源。同时,要将这些规定赋予意义,从而要对相关的宗教话语和实践加以约束。从这个角度看,制度是一种宗教的话语体系和价值体系,一个体系发生转型、维持实质的环节。制度研究首要的任务是做一个明确的反思,要能够为宗教变迁提供一种理解,要抓住重点,就要关注一些基本的制度革新。由于近现代宗教史的关注重点是宗教的变迁,所以考察制度的变化就能考察到宗教再生产的方式,即宗教动员能力如何更新。
基本制度是考察的重点,它重新定义了资源的获取和分配、合法化的有效方式,有助于理解宗教在特定社会中的结构性的变化。例如居士林是19世纪20年代在上海重新确立的制度,以及政治影响下的佛教协会,还有寺院经济等,都是新制度。这些不仅从内部讲寺院经济结构的变化,也涉及宗教作为体系面对市场和权力的定位。这些制度的变化,会很大程度上改变当代中国佛教的基本景观和中国人对佛教的集体表象。
另一个着力点是人物研究。个别人物的研究,简单讲是传记研究。其长处在于通过传主的具体言行帮助理解制度研究所不能触及的细节和个别层面,让历史变得更鲜活。但是人物研究还有不少需要补充的地方,首先是很多人物不被重视,研究对象受到权力制约。研究对象在特定环境中,因为场域的关系研究者往往会注重掌握权力和资源的人物(即精英人物),边缘化的人物很少被重视。例如在东南沿海的福建地区,有大量在家女性带发修行,称为“斋教、斋姑、亲信女”等等,因其不被认为是正统佛教应该展现的形象而在正统佛教研究中很少出现。第二是没有注意到不同人物角色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言而不彰的、或者是冲突型的关系。比如精英佛教和大众佛教之间的关系、官方佛教和民间佛教的关系、僧团领袖和居士领袖之间的关系,乃至不同的宗教组织或名山祖庭之间的关系、传统的圣地和新兴的山头之间的关系、海外佛教和内地佛教之间的关系等等,现在都没有看到研究成果。不同角色之间的互动,以及它们之间权力关系的构型,都没有得到系统研究。此外,在写作之中可以展现矛盾冲突,展现一人一生的断裂及有关材料的不协调之处,甚至可以想像对传主的生平做重构和解构。不见得是要将其形象变得非常高大、丰满、特别重要,也可以解构,就是所谓反传记。这启发我们要把不同人物、团体联系起来,对比不同的研究对象的客观位置和主观态度,甚至把不同人的说法相互参照。
二、史学工作者该走到哪一步?
汲喆教授在引言末尾以“循道而行”为核心对历史学的研究提出了两点“批评”:第一点是没有“问题”。“循道而行”,目标是什么不清楚。即一个研究就是直接介绍作者所了解的事实,但是不知道作者的研究要去哪里,为什么要把他所认识的事实告诉我们,这是没有“问题”的表现。而且,“问题”不只是指具体层面上的问题,还应该再往前走一些,发现学科认识论、方法论上的问题,也就是说,该研究除了对关心同一问题的同行有用之外,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共同体有何贡献。第二个问题是路线不清楚。“循道而行”要先把路线标出来,才能使人知道研究是否在通向目标的恰当的路在走,而不是反反复复来回地转圈,这是没有明确的方法论的反思。方法论反思包括概念不清楚、内涵与外延不清楚,导致他人不知道在研究什么、是怎样研究的,所以不仅要对研究对象有明确定义,对论述本身也要有充分的反思。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中心主任杨华教授首先对“批评”进行回应,指出实际上国内做历史研究,何尝不是从制度和人物两个方面着手。例如佛教史最基本材料历代《高僧传》就是人物研究;制度方面有历代《释老志》《名山志》《寺庙志》等,将其还原,就和汲喆教授的方法论差不多。史学研究有四个层次:首先是收集史料,第二是还原史实,第三是解释史实,第四是有现实意义。通过历史学研究要回应什么、回答什么,这是史学研究的第三和第四个层面,也是一些历史学者不愿意做的一步。他们认为还原事实已经相当成功,不屑于再往前走了,与现实挂钩被认为不是历史学者的工作范畴,预测未来更为不齿,这就是历史学者的一贯思维。他个人倾向于研究与现实要有联系,学者做完研究后不回应现实,不是一个好学者,或者也不是一个好问题。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吕博副教授就《释老志》的研究作了展开说明。《释老志》篇幅很小,但是真正读懂很难,对于研究中古时代的学者来说这是第一步。而《释老志》里呈现的是一个与今天断裂的陌生世界,是今天所不能理解的。现在我们做的工作是先将文本读懂,再尽可能努力地回归到那个世界,至于对现实有没有用,不是我们这个断代特别擅长的工作。
三、选择:在传统考据与问题导向之间
杨华教授以台湾“史语所”的学术转向为例指出学术研究方法在不断转换,将社会学的方法引入历史学乃至整个人文学科之中也带来了很多困扰,传统的考据和现代问题导向的研究方法殊途同归,把问题解释清楚是唯一的目的。杨华教授对不同研究路径做了生动的类比:好比一棵树上面开了花、结了果,我们原来的办法是从根做起,然后慢慢做到树干,再去解释会开什么花、结什么果。而现代的问题导向是先看到花和果,然后再反过来回溯为什么会长这样的树干、是什么养料在供养树根和土壤。实际上是两种路径。而关于解释这棵树长什么样,则需要描述这棵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汲喆教授也表示:方法和考据并不矛盾。问题出在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属性差异,以及现代学术和传统学术的不一致。今天的学术研究靠单纯的兴趣与偶然的发现并不足以正当化这个研究,学术是集体事业,需要互动和传承,个人无法完成。这是为什么研究要问题化,要有一个抽象的层面做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考,从个别当中抽象出来,这样才能对话。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胡鸿副教授从学术现代化的角度对中国史学不注重方法论予以解释,他认为问题化的史学研究,是现代才出现的情况,这是与现代学术的形成相关的。传统史学是爱好者的学问,如写诗词歌赋、札记,并不一定要求形成系统并且对话,包括清代考据学还是在这样一个脉络里,是一种休闲爱好的学术。这种学术的最大特点是凭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偶然发现去做工作,其实是没有方法自觉的,恰如中国传统的技艺停留在手工工匠阶段,没有发展到实验科学所论证的公式化的、或实验论证的复杂理论的阶段。史学某种程度上还处在“现代”和“前现代”之间,这与我们前现代史学的发达有关系,所以一定程度上导致我们认为不需要特别讲究方法,因为学科方法的概念是学科共同体的门槛,这些门槛的存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学科之间的对话。然而历史学目前没有特别把方法或概念作为门槛,首先就是历史知识是一个门槛,其次是史料学是一个更高的门槛。傅斯年甚至说“史学就是史料学”,这就说明只要迈过史料学这个门槛,就已经掌握了史学的全部,其他的方法似乎可以暂时放下了。但是这个门槛太高,爬过去之后一个人的精力就差不多了,再往后的就不好说了。这也许是历史学者不太注意方法的一个原因。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吴根友教授则认为古代学人已经有了方法自觉。其中,戴震关于中国古代经学研究有三种方法。首先是语言哲学的方法:“由字通词,由词通道”;第二是解释学的局部与整体的方法:“一字之义,当贯群经”,即一个字的含义要在五经和十三经里去解释,这样更可靠。第三认为仅仅通过语言研究经典还不够,因为与哲学家的认识水平不在一个层面上,达不到哲学家的高度,所以提出了“大其心,以体古贤圣与天地之心相协”,即将自己的内心扩展到与圣人、天地相同的高度,才能将经典解释清楚。戴震通过这三种方法,构成了对儒家经典义理解释的体系。在这种方法论体系之外,还有一些技术性的方法和基础知识的补充,才能对古代经典有比较准确的解释。这其中蕴含着哲学思考,便是历史还原主义,即将经典中的意思原原本本地发掘出来,这是方法论背后的理论诉求,实事求是地考察事实真相。而龚自珍对戴震的历史还原主义提出了批判。因为很多经典在历史进程中已经丧失了,并且永远丧失了,是不可考证的,哪怕有还原的想法,也是现实条件决定了不可还原。龚自珍用不可还原的条件决定论将乾嘉考据学的学术研究的梦想摧毁了。这是中国自己的学术发展对历史还原主义的思想原则下所构建的经学解释学方法的批评,不是全部否定了之前的方法论,而是揭示其局限性与边界所在。
历史叙事之间包含着思想,即白寿彝先生所言司马迁“寓论断于叙事”,历史学的思想倾向是通过故事的叙述来实现的,与哲学的概念建构不同。现代哲学解释学超越了以往的方法论解释学,将纯技术的解释学上升到了哲学层面。而方法和方法论在各个学科都是有的,至于如何理解自己要完成的任务和目标,就要选择运用什么样的方法最合适。方法不是万能的,但是否定方法是不恰当的。
汲喆教授补充道:中国传统史学中有一种未曾言明的方法论,比如戴震的历史还原主义、龚自珍的方法等,将方法抽象出来,对方法的研究、理解方法的方法就是方法论。其实今天看到的很多理论都是某种形态的还原主义。比如宗教社会学中的宗教市场理论,就是把宗教行为还原成功利性的市场行为;再比如宗教生态理论,就是把某一个宗教场景还原成宗教团体之间互动的后果。这样能帮助理解都用什么方法。
武汉大学心理学系钟年教授提出:心理学研究有一个重要的东西:记忆。其实历史也是某种意义上的记忆,是社会记忆或称集体记忆,从这个立场上说,心理学距离历史学也不算太远。除了制度和人物研究外,如何保证研究微小现象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一是学术共同体。其意义在于,不是一个人在努力,而是一批人在共同努力,而且相互之间有讨论和批评,例如人类学,往往研究一个很小的村落,这种研究的意义在于有一个共同体以供讨论。这种讨论保证了研究的普遍性与提升的可能性。其次是不在研究视野之内的群体或人类。历史学有一个分支叫历史编撰学,其有一点很重要的工作在于界定哪些东西是历史、哪些东西可以写入历史。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一种限定。但是历史学最大的智慧在于长时段,它有一个很大的时间观念,在其观念中会发现,现在觉得不重要的事情,有可能会很重要。
四、跨学科:用多元的方法更好
华中师范大学的刘清华老师在座谈会上首先提出关于跨学科、学科之间借鉴的问题。他认为关于方法论的讨论,大概是历史学科的先天缺陷。在近代零碎地引进学科体系之后,使其整体性得不到全面展现。我们看问题的根源就是这里。如果没有基础哲学史的方法和社会科学综合的训练,实在无法提出问题。如何去分析相关学科的问题,恰恰是哲学学科的方法,最主要是重新反思基本的学科状况和学科概念。他以他所熟悉的基督教史为例进行说明。如果对欧洲史、基督教史不了解,何以去了解基督教在中国的展开。虽说改革开放后研究利玛窦出了大批成果,但是传教士在中国建立了什么制度、教堂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和网络、包括乡村城市有什么样的与地方不同深度的互动等,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解释非常有限。其背后的问题在于,我们要打通世界史、宗教史、宗教学等学科的隔阂。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姜望来教授认为:跨学科不是想跨就能跨,实际上是所掌握的材料、关心的问题等等因素必然将学者慢慢推向学科结合点上去。跨学科是被动的,是问题逼着学者去了解更多的东西。研究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只在一个领域中出现,例如中古时期佛教与政治的关系非常密切,要搞懂政治史,必须懂宗教的部分;材料也是非常丰富和多层次的,例如《释老志》的记载,在很多不同的领域和学科都可以得到印证,材料本身涉及很多学科。但是不管如何跨学科,自己的根本是历史学,不可能去和哲学学者、宗教学者争论义理的细微差别,但是可以勾勒出历史发展的纵向事实,或者说其他的势力、阶层的关系,这是历史学者大有作为的方面。所以尽管考证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是最有用的方法和工具。
钟年教授指出心理学很重视方法,目前大家不知道哪种方法比较好、哪种方法最好,所以大家都很承认用多元的方法更好。所以历史学可以用社会学、人类学甚至心理学的方法,也许会更好。而所有的学科最后关心的东西、都必须回应的都是“人”或者叫“人性”。顾颉刚先生关心历史事实,但他更关心的是历史变化的样子,这个变化的样子,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人性,是对人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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