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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县17名小学生被社会青年强收“保护费”,两嫌犯被抓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2018-04-2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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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写下被收的“保护费”数额。大河报 图

“他说我不给他钱,就让人揍我,还不让告诉家长和老师。”几天前,河南新乡辉县市高庄乡某小学一名五年级学生,将埋在心底几个月的秘密告诉了母亲。

随之带来的,是一系列连锁反应。多名家长核实发现,该校的一个班级内,竟有17名学生被迫交了“保护费”。都是由一名高年级学生负责向低年级学生收取,然后交给了两名社会青年。

4月26日晚,辉县警方传来消息,两名社会青年中的丁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王某欣因不到刑事责任年龄被治安处罚,因在哺乳期,暂缓执行。

学生被要求交纳“保护费”

不给钱就被打

最先将被收“保护费”这件事告诉家长的,是一名叫作轩轩(化名)的五年级学生。4月18日下午,轩轩小心翼翼地告诉妈妈,有人在学校向他要钱,如果不给就会挨揍!听到这些,轩轩妈妈吃惊不小。

到底是不是确有其事?第二天,轩轩妈妈找到了另外几名家长核实情况。19日晚,多名家长都从自己孩子口中得到证实,学校内确实有人在收“保护费”,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家长们,决定找到学校讨要说法。

20日上午,多名学生家长来到学校交涉此事。在五年级(2)班教室内,17名学生在一个作业本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被收走的钱数,最多的67元,最少的是一名女生只有5毛钱。

学生们告诉在场的家长和老师,收钱的是该校六年级(2)班的王某坤。在六年级(2)班班主任的协助下,王某坤承认自己向低年级同学收钱,不过这些钱都给了丁某和王某欣两名成年人。王某坤在一页纸上写道:有一次放学,王某欣告诉我们说必须要交钱,如果不交钱,她就叫人打我们。每星期让我们交100元至200元,还说要是告诉家长的话,就打我们。

4月23日上午,该小学中午放学后,在学生家长的指认下,记者见到了王某坤及其爷爷。其爷爷表示,自己的孙子也是受害者,由于丁某二人定下了收钱任务,王某坤完不成就会挨打,因此,自己的孙子每次都要往里贴钱。

警方已抓获两名嫌犯

其中一人被刑事拘留

事发后有学生家长报警,辉县市公安局高庄乡派出所曾前去学校了解情况。

20日晚,涉事班级的班主任在家长群内发布消息称:经过学校领导和派出所的处理,老师要求被勒索孩子的家长到校领回孩子上交的“保护费”。

4月26日,辉县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证实,据学校初步了解,今年春节后,学校6年级学生王某坤,受到社会青年丁某及其女朋友王某欣的威胁,二人威胁王某坤在学校收取“保护费”,此后,十多名学生被迫凑了400元钱,王某坤先后两次将其交给丁某及其女友。丁某自称是偿还个人贷款,如果学生不给钱,就会在放学路上“揍人”。

辉县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后,当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学校随后报警,并对受到欺凌的孩子展开了心理辅导。今后,当地教育部门将举一反三,加强管理,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辉县市公安局,相关人士称,警方正在调查。4月26日晚,辉县警方传来消息,两名社会青年中的丁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王某欣因不到刑事责任年龄被治安处罚,因在哺乳期,暂缓执行。

提醒

学生遇到敲诈勒索要积极想办法解决

校园敲诈勒索案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欺软怕硬”,施暴者大多数是看中某个同学个性比较懦弱,是非观念模糊,反复对其进行敲诈勒索,并威胁不要告诉老师和家长。所以同学们不要胆小怕事,遇到问题后要积极地想办法、寻找解决的对策,而不是息事宁人。

学生需要注意的是,若遇到索要保护费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向老师或校方反映,告知家长,必要时直接报警。并且,在放学路上,尽量结伴和避开较为复杂的路面。若遇到抢劫等危险违法行为,不要与违法分子搏斗或正面冲突,条件允许时要及时报警。

(原标题:十余小学生被社会青年强收“保护费”;事发新乡辉县市某小学,警方已抓获两名嫌犯)

    责任编辑:谢寅宗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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