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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立“新”,龙岩中院这个案件入选“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高院发布《破产审判典型案例》,龙岩中院审结的“龙化化工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成功入选!
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
预重整转重整案
关键词:执破直通 服务疫情防控 “分拆式重整” 大型危化品企业
基本案情
福建省重要的防疫消毒物资生产企业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化公司)是一家具有50多年历史的大型危化品企业,年产值达5亿余元,年均纳税2000余万元,企业员工超过400人。新冠疫情期间,公司作为主要消毒剂生产企业,全力保障消毒产品供应全省、辐射全国,为抗击疫情和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地方就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因陷入高管及股东对外投资的担保链诉讼,该主营业务优良的企业濒临破产,至2021年9月,龙化公司账面资产2.3527亿元,负债高达16.1381亿元。因龙化公司化工物料多且易燃易爆,其破产不仅会使400余名职工失业,生产车间无序运行还有引发化学品泄漏或爆炸的危险,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及当地居民安全,为避免矛盾集中爆发,法院借力“新型府院联通机制”,对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预表决通过后,2021年9月28日,龙岩中院裁定受理龙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继续担任管理人。
审理经过
2021年7月19日,龙岩中院指导龙岩市新罗区政府牵头成立“政府各职能部门+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组成的预重整协调工作组及清算组,正式启动预重整程序。2021年9月25日,债权人预表决通过《预重整计划草案》。9月27日,龙化公司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书》,法院于9月28日裁定受理其申请,并指定清算组继续担任管理人。2021年11月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并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其中出资人组、优先债权人组100%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通过人数过半、金额占比90.51%。2021年11月16日,法院裁定批准龙化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本案从受理重整申请到批准重整计划仅49天。按《重整计划》,龙化公司“运营板块”以评估价2.3亿元起拍,最终以4.22亿元招募到投资者,并于2021年12月16日实现款项到位、公司交接完毕。目前,“非运营板块”资产正在处置中。
典型意义
本案是龙岩中院运用执破直通机制,在充分尊重市场化规律基础上,以分拆式重整手段挽救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典型案例。一是新冠疫情期间确保紧缺物资消毒剂用品供应企业稳生产、保供应。在新冠疫情亟需防疫物资的情况下,以“无感重整”方式依法有力保证本地大型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不停工不停产,充分展现了法院为做好“六稳”、服务“六保”、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是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二是以执破直通机制为保障,运用预重整衔接重整程序实现审理质效的大幅提升。将重整程序中耗时费力的债权审核、资产审计评估、重整计划制定、表决和通过等核心步骤提前到预重整程序中完成,提高重整工作效率;采用“执破直通”模式,由破产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组成“执破团队”,共享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提高办案效率,使得本案启动预重整到重整成功合计用时不超过120天,而重整期间仅49天。三是“分拆式重整”为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审理开辟思路。以“分拆式重整”理念将龙化公司的资产分拆为“运营板块”和“非运营板块”,解决债务人资产处置的梗阻问题,降低资产处置难度,将“运营板块”按评估价起拍,竞价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他资产归入“非运营板块”,由管理人继续清查处置,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人。通过最高效的资产处置方式使得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探索实践“新型府院联通”机制。采用“政府职能部门+律所”担任管理人的模式,探索出不越位不缺位的“新型府院联通”机制并深度融合到破产案件审理中,打破了传统“府院联通”机制中的政府职能定位,有效解决了本案债权数额巨大、高危化工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维护、400余职工的就业安置、公司资产复杂难以处置等实际难题。新龙化公司涅槃重生,既保留原有品牌的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又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特别是疫情期间,有力地保证了防疫消毒物资的持续供应。
审判人员:张煌忠、张婷婷、赖其荣
编写人:张婷婷
原标题:《破“旧”立“新”,龙岩中院这个案件入选“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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