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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法规性决定|绿会政研室关注

2022-12-01 17: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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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护航黑龙江生态安全,2022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共17条,内容主要包括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应当重点办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范围,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门化、专业化建设,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及环境保护法律宣传等,是全国首个省级加强环资审判工作的法规性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决定》确定了应当重点办理的四类环境资源案件:(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和黑土地、湿地、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区域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二)江河湖水域、土壤、大气、噪声、固体废物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相关案件;(三)破坏矿产、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水产等资源相关案件;(四)其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自然资源的案件。并要求各级法院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对于符合法定受案条件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及时受理,做到有案必立,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此外,《决定》还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环境资源行刑衔接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决定》的发布,为生态资源大省黑龙江解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更有力的依据,同时,也为助力黑龙江“绿色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目前,绿会政研室在黑龙江提起的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绿会诉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案)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绿会政研室希望随着《决定》的发布实施,该案件能得以积极推进。

附:新闻发布会 | 全国首个省级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法规性决定!

https://mp.weixin.qq.com/s/-H4ENO_DaW5gFbO-fs1eYw

文/子舒 审/Yang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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