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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隼受伤落庭院,警民接力共救助
11月28日,安徽阜阳。宁老庄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自家院子落下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据悉,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隼,民警将其送往救治,待痊愈后放归大自然。
澎湃新闻编辑:张琳 实习生:王嘉伟 素材来源:阜阳公安在线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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