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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文评高中生未按时就寝被劝退:校规岂能太任性

殷国安/检察日报
2018-04-25 08:19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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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高中住校学生,晚上不按时就寝会有什么后果?河南省禹州市一高对此类学生的处理是:发布布告,劝其退学。近日,该校36名学生因此被劝退,部分学生被责令立即离校。后经学生家长连续8日奔波求情,禹州市一高改变了处理决定,给予“留校察看,禁寝1个月”的惩罚(4月24日澎湃新闻)。

仅仅因为熄灯后仍在寝室内洗漱、走动,就被学校开除,这样的处分是不是太严厉了?据学生说,他们没有按时就寝,是因为学校安排的洗漱时间太紧张了。

学校当然需要严格的纪律,违反纪律也应该严肃处理。但仅仅因为迟睡了几分钟,也没有发出大的声响,影响到更多同学,就被劝退、勒令离校,总让人觉得不大对味,似乎严格得不是地方、没有道理。这一点,不仅学生和家长们有共识,就连当地教育局的官员也认为,因为学生不能按时就寝就劝退,禹州市一高的做法过急、过激,是不对的。对待这些学生,可以进行批评教育,适当惩戒,不能把劝退作为惩罚学生的强制手段。

对此,学校负责人的答复是,这是根据学校制定的纪律制度执行的。记者注意到,4月5日禹州市一高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正校风、严管理、抓实效——我校开展就寝纪律整顿提升活动》的文章,内容显示,从4月7日至21日,该校将开展为期两周的就寝纪律整顿提升活动。我们不知道学校的制度上有没有只要不按时就寝就劝退的规定,即使有,也还是需要质疑。

学校根据制度开除学生,这个制度不是由学校单方面公布就算数,而是有前提条件限制的。第一,纪律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章文件的规定,也不能违反教育的科学原理,应该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二,学校的制度应征求家长意见,征求学生的意见,经过家委会同意,听取学生的建议;第三,学校处罚学生后,也应该明确救济途径,学生和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由此来看,禹州市一高的做法难说完全符合要求。只因没有及时就寝就劝退,这样的规定过于严苛,不符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该制度的出台也没有征求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倒是学生在制度后面留言,发表了自己的不同看法,但学校似乎并未理睬;学校作出处罚决定,似乎没有告知救济途径,家长求情、“就差下跪”也没有解决问题。

此事的教训是,学校制度的出台需要一个明确的规范,制度条文应该有一个“体检”过程。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规范,对学校的制度出台提出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要求,并建立事前备案审查的规定。

(原题为《高中生未按时就寝被劝退,校规岂能太任性》)

    责任编辑:李琪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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