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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专题|王丹:南北争胜与经国致用——北朝文学时代的书写视野
《周书》修订本,中华书局,2022年11月版
如果在古代文学领域评选存在感最低的断代文学,北朝文学或许能够摘得“桂冠”。这个阶段看起来缺少名作和名家,其中最著名的庾信还是位南方“移民”。然而北朝绝不是一个沉寂的时代,华夷、士庶、文武诸多元素杂糅在这段历史中,文化、政治等诸多变革也发生在北方的大地。其文学上的尴尬地位,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简单的标签化定义。质朴贞刚、南北融合是北朝文学的标志特点和脉络,二者共同搭建起了北朝文学史的基础框架。这些关于北朝文学的经典论断皆来源于《魏书》《周书》《北齐书》《隋书》以及《北史》五部正史。以上史书除了《魏书》,其余诸部皆编写于唐代,可以说,今天的我们正是透过唐代史官的“眼睛”来了解北朝文学的,而唐人南北争胜的立场,影响着我们看待这段风云诡谲历史的视野与焦点。因此,深入理解正史叙事塑造的北朝文学之框架,探索其中的内涵和外延,是开拓北朝文学时代视野重要路径。
一、文与质:南北争胜的叙事与视野
魏徵《隋书·文学传序》提出南北文风差异说,在两者的对比中首次确立了北朝文学“质”的特点。
暨永明、天监之际,太和、天保之间,洛阳、江左,文雅尤盛……彼此好尚,互有异同。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理深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
此论断影响深远,现代研究多遵循其说作为北朝文学的立论基础。但统揽诸史的论述,这个奉为圭臬的经典观点仍值得思考。《隋书》选取北魏洛阳以及北齐邺城的文学冠以“贞刚气质”的特性。“质”作为与“文”相对的文学属性,具有的内涵是:内容重于形式,实用大于抒情。在魏徵的定义中,洛阳、邺城文学具有自身独特的审美属性,与南朝吟咏性情、文辞绮丽的文风明确划清了界限。然而其他诸史中却对其持以完全相反的定义。如《周书·苏绰传》则认为“逮乎江左,弥复轻薄。洛阳后进,祖述不已”,洛阳文学崇尚学习南朝绮靡风气,存在“文章竞为浮华”的弊端。
同样,文学史定位中洛阳文学亦非质朴。北魏孝文帝太和改制常被视作北朝文学由荒芜走向兴盛的重要转关。第一阶段,太和之前的北魏平城时期,《魏书》云:“永嘉之后,天下分崩,夷狄交驰,文章殄灭”,直言其延续十六国动荡局势下衰落的文学状态,《周书》《北史》与魏收全然否定的态度稍有不同,认为这一时期具有“声实俱茂,词义典正,有永嘉之遗烈”的特点,并罗列出了“许谦、崔宏、宏子浩、高允、高闾、游雅等”文学群体。虽然唐代史官敏锐地捕捉到北魏早期文学的价值特性,但所谓的“典正”描述并非在审美形式方面的肯定,似乎只是朴拙的褒义语(曹道衡、沈玉成《南北朝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 年,345 页)。不可否认,从文章审美角度,这一时期的纯文学作品少且创作水平并不高。第二阶段,进入孝文帝太和时期。在修官制、定仪礼、迁都洛阳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下,北魏文学亦迎来新风。《魏书》以盛赞的口吻追认孝文帝功绩及其后的洛阳时代:
逮高祖驭天,锐情文学,盖以颉颃汉彻。掩踔曹丕,气韵高艳,才藻独构。衣冠仰止,咸慕新风。肃宗历位,文雅大盛,学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
魏收特别推重孝文帝的文学素养和他移风易俗的历史地位,唐代史官虽然继承了《魏书》对孝文帝的评价,但指出了太和年间北魏文学的不成熟,孝明帝时期才是“文雅大盛”的顶峰。
《周书》:及太和之辰,虽复崇尚文雅,方骖并路,多乖往辙,涉海登山,实罕良宝。
其后袁翻才称澹雅,常景思标沉郁,彬彬焉,盖一时之俊秀。
《北史》:及太和在运,锐情文学,固以颉,跨蹑曹丕,气韵高远,艳藻独构。衣冠仰止,咸慕新风,律调颇殊,曲度遂改。辞罕泉源,言多胸臆,润古雕今,有所未遇。是故雅 言丽则之奇,绮合绣联之美,眇历岁年,未闻独得。既而陈郡袁翻、河内常景,晚拔畴类, 稍革其风。及明皇御历,文雅大盛,学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
相较于《魏书》的全面正向评价,唐代史官对北魏的文学脉络进行了细化,认为太和时期“辞罕泉源”,未得“雅言丽则之奇,绮合绣联之美”,即雕琢文辞方面的尚有欠缺。由此可见,洛阳文学的建设目标是华丽的形式美感,推崇文辞表达营造出的审美特性。常景、袁翻、温子昇等被推举为这一时期的代表,《北史》称其文章“雕琢琼瑶,刻削杞梓”,“综采繁缛,兴属清华”,均是在辞章华采方面给予肯定。可见《周书》《北史》中的洛阳文学不断强化的是“文”的特性而非“质朴”。诸史中并未明确说明洛阳文学复兴和南朝文风之间的关系,毕竟否定南朝文风是唐初史官的主要立场,但是“润古雕今”“繁缛清华”反映的对用典细密,文辞典丽等南朝审美模式的赞许与追求,洛阳文学实质具有浓厚的南朝化意味。
第三阶段,北魏分裂成东西并立的齐,周政权,文学路径也迎来了分途。北齐继承并延续洛阳的文化遗产,一方面,北魏洛阳风气下培养的文学士人群体几乎全部被东魏北齐接收。另一方面,继续推进文学的南朝化。魏收、邢邵二人以模仿任昉、沈约闻名史册。而西魏北周文学则并非洛阳模式的简单延续,经历了“纂遗文于既丧”重建过程,其文学分为两个模块,其一是文学复古。西魏大统十一年(545)大诰体改制,建立了一套完全不同于洛阳系统的文化模式,其二则是文学南朝化。公元554年,于瑾灭梁,江陵陷落,王褒、庾信等南方士人正式入北,南朝萧梁文风影响关陇文学。
综上可见,诸史文学脉络中的洛阳-邺城文学具有南朝“文”的审美风尚,这与魏徵定义的“词义贞刚”“理胜其辞”的“尚质”特点是矛盾的,那么为何会出现两种相反的定义呢?
无论是词义贞刚的“尚质”还是繁缛清华的“尚文”,都是南北争胜下的一体两面。两种定义皆通过推崇洛阳-邺城文学作为北朝文学的象征,削弱南朝文学的优势地位。公元577年,北周宇文邕灭北齐统一北方,十二年后的公元589年,继承北周政治遗产的隋朝南下灭陈,至此结束了两百多年的南北分裂。历史终局的结果,文学上的强者均不是军事的胜者。北周之于北齐,隋之于南朝均是如此。似乎文学文化的强弱与军事征伐的胜败完全是不相关的两个元素,但是在儒家正统的思维逻辑中,最终的胜利者应是“有道伐无道”的天命之君,而其中文雅兴盛、文学教化的程度是衡量是否为“有道”的重要标准。所以当李唐取代短祚的隋朝成为最终赢家去回叙历史时,必须要弥合一个话题,即如何证明曾经的文学弱势方的正统意义及胜利原由。
首先,在北方文学进程中,唐代史官反复突出“太和天保”的辞采特质,这是在文学水平上论证北朝正统。温子昇就是很好的例证。《北史》《魏书》记载梁武帝萧衍使张皋写其文笔,并称赞“曹植、陆机复生于北土。恨我辞人,数穷百六”,济阴王元晖业亦云“子昇足以陵颜轹谢,含任吐沈”。超越南方文士是评价温子昇的重要内容,这种叙事暗喻北方具备和南方同台竞技、一较高下的文化实力。而史家在南朝化的审美标准定义的同时,却淡化南方的影响和存在,只用“新风”“律调颇殊,曲度遂改”这种描述现象的词语模糊变革来源,这是一种消弭南北文学差距的书写策略,即通过肯定北朝文学水平,破除南朝文学树立的文学壁垒。
而南北文风差异说下对北朝文学质朴特性的追认,则是在文化正确方面论证北朝正统。文与质这对词汇,除了表达文学风格的实义外,还承担与政治、道德相关联的文化价值。正如《毛诗序》“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体现的万物感应思维。过度重“文”被视为乱世之因,而动荡之时对“质”以及文质彬彬的追求则被视作终结乱世、政治中兴的一个重要文化环节。是故文学方面“尚质”本身就暗含这一种“文化正确”。对于洛阳-邺城文学“贞刚”“气质”“时用”等一系列充满力量和实用的定义,皆暗示南北最终胜败结局之由来。魏徵将北朝文学置于超越审美的道德层面,使其具有南朝文采无可比拟的文化正确,破解了南人对“文”的垄断(王伟《“正统在我”:中古正统建构与文学演进》,《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文”与“质”看似矛盾的北朝文学定义,展现了唐代史官从文学水平到价值正确全面论争北胜于南的自洽逻辑。复兴后的北朝具备超越征服南方的文学水平,同时拥有象征政治稳定的“质”的文化属性,无论审美还是政治道德层面,南朝不再拥有特殊的文化优势。 综上所见,南北争胜的历史叙事构成了北朝文学史的基础,在这个框架内无形中总有南朝的“影子”,而北朝文学史是在一种对标中书写的。唐代史官的这种思维方式影响并限制了审视北朝的视野,将焦点皆集中在北方能够和南朝文学相提并论的阶段和文学类型上面。然而能够纳入这一标准的案例相当有限。诸史都在强调北朝文学史是一个文化重建的过程,不文的“黑历史”需要排除在外,合乎南朝主流审美下的文雅才是重心。时至今日,对北朝文学研究的重心仍在北魏洛阳、北齐以及庾信,这些能与南朝文学相互关联比较的对象上。尚质、南朝化成为北朝文学史经典且固化的标签。因此,走出南北争胜的叙事框架之外,探索北朝文学的多元视角是很有必要的。
二、经国:北朝文学的自我舞台
《颜氏家训·文章》云:“朝廷宪章,军旅誓诰,覆显仁义,发明功德,牧民建国,施用多途。至于陶冶性灵,从容讽谏,入其滋味亦乐事也。行有余力则可习之。”
不同于南方对展现个性的诗赋等纯文学的推重,在北朝庙堂之制,进奏之文等文体类型有很重要的文学地位。从文献留存整理情况来看,《隋书·经籍志四》载有:“《后魏诏集》十六卷,《后周杂诏》八卷,《梁魏周齐陈皇朝聘使杂启》九卷,《后周与齐军国书》二卷。”又《魏书·常景传》:“(景)受敕撰门下诏书凡四十卷。”收录大量诏令章奏亦是《魏书》的一个重要编纂特点,乃至由于数量过多被《史通》讥为“秽累”。严可均整理《全后魏文》《全北齐文》《全北周文》的文章中王言、奏章、颂赞等公文占据了绝大比重。足见北朝人的文学观念中公文的重要地位。
而由于侧重文体类型的差异,北朝的文学评价也存在与南朝审美体系不同的标准和角度。《周书·柳庆传》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时(柳)僧习为颍川郡,地接都畿,民多豪右。将选都官,皆依仗贵势,竞来请托。选用未定。僧习谓诸子曰:“权贵请托,吾并不用。其使欲还,皆需有答。汝等各以吾意为吾作书也。”(柳)庆乃具书草云:“下官受委大邦,选吏之日,有能者进,不肖者退。此乃朝廷恒典。”僧习读书,叹曰:“此儿有意气,丈夫理当如此。”即依庆所草以报。
柳庆在西魏政权中担任相府记室,属于“典掌文房”的文书臣僚。他少时所草拟的通告被视作一篇优秀的文书受到褒奖,然而这篇文书简短浅白,直截了当地传达内容,没有引经据典的修饰性言辞。也许在南朝审美下,这篇文书算不上可以写进个人史传的优秀作品。但是北人却看中了文章“意气”,即将内容作为重要审美标准。“有能者进,不肖者退,此乃朝廷恒典”,此句在内容逻辑的精当表达中树立了不容置疑的气势,而非形式技巧,这是北朝特有的文学观念。
北朝文学在“经国”文学框架内一直进行自洽的运作和调整,并为了适合现实需求形成独特表达方式。西魏苏绰大诰体改制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这是北朝唯一明确记录在正史中的具体文学变革。南朝史书中如永明声律、萧梁宫体等都是诗歌领域的新变,而北朝记录的唯一新变却是在公文领域。亦可见南北文学的不同好尚。大统十一年(545)七月西魏文帝祭庙之际,苏绰受命撰写《大诰》,其文散行且作《尚书》式的古语。自此之后西魏文笔皆依此体。直到魏周易代之后,大诰体渐被停废。下面截取《大诰》部分为例:
皇帝若曰:“咨我元辅、群公、列将、百辟、卿士、庶尹、御事,朕惟寅敷祖宗之灵命,稽于先王之典训,以大诰于尔在位。昔我太祖神皇。肇膺明命,以创我皇基。烈祖景宗,廓开四表,底定武功。暨乎文祖,诞敷文德,龚惟武考,不陨其旧。自时厥后,陵夷之弊,用兴大难于彼东丘,则我黎人,咸坠涂炭。惟台一人,缵戎下武,夙夜祗畏,若涉大川,罔识攸济。是用稽于帝典,揆于王廷,拯我民瘼。惟彼哲王,示我通训。”
其文古朴浅显,并不是充满文学美感的作品,尤其是在华辞丽藻的骈文盛风下,大诰体更加显得独树一帜。大诰体虽以模拟上古语言为旗号,但其文辞的书写认可度并不高,王应麟将其评价为“童牛角马,不今不古”(王应麟:《书》,《困学纪闻》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280页),桂馥亦认为大诰体“仿佛训诰,袭其相貌,羊质虎皮,叔敖衣冠”(桂馥:《晚学集》卷五,清光绪二年[1876]刻本第二册,天津图书馆馆藏),可见《大诰》的语言技法并不高妙,其拟古的书写机制仅停留在机械的词语替换上面,篇章的句式句法仍然保持散体时文特点,正如钱玄同所说:“因为经、子中常用此字,后世往往变了,别用彼字,于是觉得此字古奥难解。那些无识的文人偷了去造假古董。”(钱玄同:《新文学与今韵问题》,张明宝编《新青年百年典藏·语言文学卷》第3册,河南文艺出版社,2019年,239页)相较于同时代的骈体,文章中几乎不见化用典故、裁剪偶句的形式雕琢。由此可见,大诰体并非需过度措意文辞的书写体式,而充满着直白质朴的特点。
关于《大诰》的兴起原由,《周书》称其“遂糠秕魏晋,宪章虞夏”,是以革除“自有晋之季,文章竞为浮华”的文学弊病为目的。陈寅恪在“关陇本位”的框架内,认为此种文书变革兴起的原因在于确立关陇集团的文化自立(参见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100-102页)。在陈寅恪的理论之外,有学者认为大诰体“包含着转换西魏集团内部山东士人政治认同的现实需要”(袁济喜、李俊《再论西魏、北周之际文学复古思想的兴起与衰落——兼论陈寅恪先生之“关陇文化本位政策”》,《江海学刊》,2011年第3期),或认为大诰“侵夺魏帝王言权威,实践宇文泰霸府权力话语的构建”(庄芸《西魏北周“大诰体”兴废考论》,《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无论具体成因为何,《大诰》兴起具有强烈的现实意味是毋庸置疑的共识。《大诰》在文学审美性之外,承担着建设新模式的文化责任。所以,其文学意义并不在于文辞表达是否才华横溢,而是在于内容与价值能否发挥作用,这也正是苏绰《大诰》被宇文泰看重的原因。
由此可见,实用性是北朝文学观念中非常关切的问题,即是否能回应现实语境及需求,这也成为了北朝文学的一个重要审美侧面。文学实用观一直贯穿在我国传统文学理论中,《诗大序》:“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大力宣扬诗歌美刺的教化力量,如《淮南子·泰族训》所谓“五行异气而皆适调,六艺异科而皆同道”。宣扬文通于道,再到唐宋古文风气下的“文以载道”观念等等,以上都是对文学“经世致用”的社会性的宣扬与肯定。北朝文学审美观也是这条“文”与“道”历史脉络中的重要一环。北朝文士的书写日常总会与政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北魏早期文士的政务属性更加明显。崔玄伯“自非朝廷文诰,四方书檄,初不染翰,故世无遗文”。崔浩虽然总揽“朝廷礼仪,优文策诏、军国书记”,他以好谋擅断显达于政坛。高允、高闾确以文学知名,但皆参决机密。正如曹道衡指出的“这些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北方士人大多致力于政治和学术”(曹道衡、沈玉成《南北朝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 年,342页)。《公牍学史》亦指出北朝公文具有很强的吏治属性(许同莘《公牍学史》,河南人民出版社,70-71页)。在经世致用和吏治的文学定位中,公文不是炫才的平台,而是便于实用的桥梁,因此个人文学技巧的意义受到削弱,合乎体式并高效精切传达内涵才是这类文学的首要评判标准。
三、余论
文学是否只是一种单纯的自我情感、文才水平的个人化表达平台?北朝文学的意义以及存在本身可能在于提供了一种换位思考的可能性,即实用性,或者说公共目的下的书写方式以及理解角度。在唐代史官南北争胜的视野下,我们将焦点集中在北朝的文雅时期,努力在北朝的领域内寻找比肩或超越南方的杰出“作者”,来说明北方二百年的风云故事中的文学不是一片莽荒之地,但是这个探寻方向本身就是非常具有南朝视角的色彩,如果抱着这样的目的审视北朝文学时代,大抵是要无功而返,相较于人才辈出灿烂的唐宋文学,北朝文献有限且文学名人不多,依旧难逃乏善可陈的边缘化命运。然而,如果用经国致用的路径走进北朝文学的近景,观察文本书写的现实语境及效用,不再仅仅论辩南北之异同优劣,而去追问北朝文学自身的细节,或许能收获更加广阔的文学风景。我们永远不可否认大才子庾信闪烁的足以炳耀北方的才情魅力,但多如牛毛的“平凡”文士恰恰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底色,鲜花固然美丽,但苍草也是文学土壤中不能忽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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