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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吴亦凡强奸罪判刑为何超十年?聚众淫乱罪为何量刑较轻?
图片来源:网络
强奸罪、聚众淫乱罪,艺人吴亦凡被一审法院认定构成两个刑事罪名。法院以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11月25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微信公号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结果。此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
吴亦凡为什么被一审判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如何执行?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相关法律专家进行解读。
附加驱逐出境:须在我国境内服刑期满后才实施
根据法院公布的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对吴亦凡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附加驱逐出境”是什么意思?有网友发出疑问:判决之后,吴亦凡是不是直接被赶到国外去,不用在国内坐牢了?
“对于吴亦凡这种情况,附加驱逐出境的话,是必须在中国境内服有期徒刑满了后,再驱逐出境。”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付其运向澎湃新闻表示。
据法院公布的信息,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此案的一审宣判。根据媒体此前的公开报道,吴亦凡出生于广东省,少年时期曾随家人移民加拿大温哥华。
我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付其运介绍,驱逐出境,是指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刑法处罚,“单独判处驱逐出境的,从判决之日起执行;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
付其运说,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是针对犯罪的外国人的刑罚。对于具有我国国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并不适用“驱逐出境”。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和监视强制外国人出境的工作,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公文进行。
其中,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法院应当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一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犯强奸罪为何判刑超十年?法院认定其强奸妇女多人
根据一审判决,吴亦凡被判构成两个刑事罪名: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其中,犯强奸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为十一年六个月。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刑罚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吴亦凡犯强奸罪,为何判刑超过十年?
“根据公布的情况,吴亦凡强奸妇女多人,这种情形适用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智锋介绍,根据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多人的,判处的有期徒刑为“十年以上”。
据法院公布的信息,经审理查明,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此外,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这一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聚众淫乱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审法院对吴亦凡犯聚众淫乱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为一年十个月。陈智锋律师认为,这一刑罚在“五年以下”的量刑范围内相对较轻,由此可判定,参加此案中聚众淫乱活动的两名女性,应该不是未成年人。
11月25日对吴亦凡宣判的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根据法规规定,吴亦凡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书的十日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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