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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公司原董事长贪污受贿案开审:侵吞国有资产一千余万元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重庆大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原董事长、总经理田世荣等3人贪污、受贿2400万元一案,在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该院自建院以来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荣辰主动承担此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并出庭公诉。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检方介绍,田世荣从一般的办事员到中层干部再到区管处级干部,一路走来付出良多,业绩突出,屡被委以重任。田世荣本该更加努力工作,但随着手中权力的扩大,他却放松了思想改造、精神懈怠。在实施贪污、贿赂犯罪中,为掩人耳目、逃避法律制裁,田世荣精心选择远在上海、湖南的朋友黄升涛、黄志农作为关系人、“白手套”。自认为天衣无缝,难以被发现。
2017年,大渡口区检察院通过对一起相关线索的深入挖掘,成功侦办了这起职务犯罪案。检方查明,田世荣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有三种手段:
一是明修栈道,公然索要。大晟公司委托某证券公司发行8亿元企业债成功后,田世荣得知中间人邓某获取了240万元财务顾问费,即向其索要好处费,后获得邓某支付的70万元现金。
二是瞒天过海,化公为私。在大晟公司与某信托公司洽谈10亿元融资业务过程中,田世荣多次向信托公司相关人员提出,虚增一个点的融资成本,由大晟公司支付给信托公司后,再由信托公司支付给他指定的关系人。信托公司深知此事法律风险极大,最终拒绝了他的要求。田世荣决定铤而走险,先是安排自己的关系人、此案被告人黄升涛成立上海奕曜公司,而后利用职务之便以大晟公司名义向区政府打报告,谎称奕曜公司在大晟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融资业务的过程中提供了融资顾问服务,需支付一个点的服务费。骗取区政府同意后,又以大晟公司名义与奕曜公司签订了虚假融资顾问服务协议,从而侵吞国有资产1743万余元。
三是移花接木,暗度陈仓。田世荣在大晟公司发债和融资过程中,分别与业务承接方某两家信托公司人员达成按比例收受好处费的协议。为掩人耳目、规避法律,田世荣分别安排自己的关系人、此案被告人黄升涛、黄志农寻找公司,与两家信托方签订虚假中介服务协议,以提供中介服务的名义共计收取两家信托公司好处费665万元。(原标题为《重庆一公司原董事长贪污受贿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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