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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为何CITES公约对于海洋物种意义重大

2022-11-25 08: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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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提案要求将包括灰三齿鲨在内的真鲨科全部物种纳入CITES公约保护范围。(图片来源:Hannes Klostermann / Alamy)

什么是CITES公约?

CITES公约是一份规范特定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的协议。

正是因为有了CITES公约的存在,大型猫科动物毛皮、象牙、犀角等备受瞩目的野生动物产品国际商业贸易才得以禁绝。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CITES公约”,于1975年生效,当时共有10个签约国(或者缔约方)。从那以后,几乎全球每个国家都已签订公约,欧盟也在缔约方行列。CITES公约目前有184个缔约方。

CITES公约COP19大会

CITES公约第19次缔约方大会(COP19)于2022年11月14日至25日在巴拿马城举行。在正式大会召开之前和之后,公约常务委员会也会在巴拿马城召开会议。

CITES公约附录是什么?

CITES公约按照保护等级,将野生动植物物种列入三个附录中的相应附录。附录I纳入的是受到或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此类物种或其制成品的任何跨国流通均需进口国和出口国同时开具许可证。不允许进行商业目的的国际贸易。目前,附录I中共列入了1082个动植物物种。

至于附录II,它原意的是针对目前虽然未濒临灭绝,但若其贸易不被监管,就会面临灭绝危险的物种。但实际上,附录II涵盖的物种很多已为高度濒危。该附录目前是CITES公约最大的附录,包含37420个物种(其中大多数为植物)。CITES允许这些物种的商业性国际贸易,但要求出口国在确认出口不会危害物种存活且相关样本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后开具许可证。如果样本取自不属于任何国家辖区的公海,则要求进口国开具许可证。

附录III用于收录某一国家希望对其贸易进行管理的物种。附录I和附录II增项须获得缔约方大会三分之二同意,而附录III的物种则可由任何缔约方单边作增补。当一国家把物种列入了附录III,该物种的产品需要许可证,才可从当国出口。

绝大多数野生动植物——包括很多濒危物种——未被列入任何CITES公约附录。

缔约方大会的作用是什么?

在缔约方大会上,缔约国共同决定附录收录物种的变化,并审核公约的执行情况。

大会将审议通过和修订各种决定和决议。这些决定和决议为各缔约方以及CITES公约秘书处日常执行公约的工作提供指引。相关决定可能包括授权委托对各类野生生物物种的贸易和保护状况进行研究和审核。

如某国不遵守公约规则会如何?

公约文本要求各缔约方“采取适当措施”执行公约规定,并“禁止违反公约规定的标本贸易”。这些措施包括制定执行公约的国内法、查没非法贸易的野生生物并对非法贸易或者走私CITES公约附录野生生物物种的行为进行处罚。

如果发现某国持续违反CITES规则,则其他缔约方会收到暂停与该国进行某些或者全部CITES公约附录野生生物物种贸易的建议——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贸易制裁。

COP19涉及哪些海洋物种?

真鲨

来自亚洲、非洲和欧洲的15个国家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在COP19大会上将所有真鲨科物种(Carcharhinidae,通常被称为“requiem shark”)纳入附录II。真鲨科包括很多知名的温水海域鲨鱼物种,例如牛鲨(bull shark)、蓝鲨(blue shark)以及礁鲨(reef shark)。

皮考特说,对易受气候影响、且严重依赖海洋为生的岛屿国家来说,行动起来是“一个今天就要面对的现实,而不是一个明天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真鲨科只有两个物种被列入附录II。上述提案指出,真鲨科共有19个物种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简称IUCN)认为濒危或者极危,这在一定程度上源自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不可持续捕捞行为。

南非开普敦附近海域的一条蓝鲨 (图片来源:Alamy)

提案指出,主要鱼翅市场上销售的鱼翅中有大约85.5%来自真鲨科物种——占全球鱼翅贸易的绝大部分。提案据此认为,需要将真鲨科所有物种纳入监管,因为真鲨科其他物种与这19个濒危物种十分相近,如果只对真鲨科部分物种进行监管,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CITES公约秘书处在对提交COP19大会的增补清单提案进行评估后,对其中提出的理由表示赞成,并建议在COP19大会上通过。该提议可能遭到日本及其他一些一直以来对在CITES公约机制下保护海洋物种持有不同意见的缔约方的反对。增补清单提案需要在缔约方大会上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支持(弃权的缔约方不计入统计)方可获得通过。

双髻鲨

巴西、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拿马和欧盟联合提议,将双髻鲨(双髻鲨科)列入CITES附录II。9个双髻鲨科物种中,有5个被认为是极危。体型最大的三个双髻鲨物种已经纳入了附录II。

窄头双髻鲨(bonnethead shark)是这一提案中重点提到的一个物种。窄头双髻鲨生活在北美、中美以及南美温带沿海的温暖水域中。2020年,这一物种在经历了部分海域种群数量严重下降、甚至灭绝后被认定为濒危。提案指出,这一物种出现在全球鱼翅贸易当中,并见于中国香港等地的市场上。

与真鲨相关提案一样,本提案提出将双髻鲨科全部物种纳入清单,认为不同双髻鲨物种的鱼鳍难以分辨,因此需将所有物种都纳入监管方能确保其有效,并确保贸易不会将最濒危的物种推向灭绝。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和野生动植物贸易调查委员会(TRAFFIC)2018年为CITES动物委员会撰写的一份报告中也建议将全部双髻鲨科物种纳入清单。本提案得到了CITES秘书处的支持。

犁头鳐

犁头鳐科(Rhinobatidae,又名guitarfish)包括37个生活在印度洋、大西洋、太平洋沿海温暖海域的长尾鳐鱼物种。三分之二的犁头鳐科物种已被IUCN认定为极危、濒危或者易危。以色列、肯尼亚、巴拿马和塞内加尔等国的提案要求COP19大会将犁头鳐科所有物种列入附录II。目前这些物种均不在CITES公约保护范围内。

大堡礁的犁头鳐。IUCN将犁头鳐认定为极危。(图片来源:Alamy)

提案重点关注六种极危的犁头鳐物种,但同样因为考虑到同科不同物种之间难以辨别,建议将犁头鳐科所有物种纳入附录清单。提案强调,犁头鳐因其肉、皮和鳍而被捕杀,并且犁头鳐生长缓慢,使其非常容易遭受过度捕捞。尽管证明犁头鳐受到国际贸易威胁的证据有限, 但CITES公约仍依据一条存在已久的决议对这一提案表示支持。该决议便是“若某物种的状况或者贸易对其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CITES缔约方】应从符合物种保护的最佳利益出发采取行动”——换言之,在监管方面宁过勿缺。

海参

欧盟、塞舌尔和美国提出将海参科梅花参属(Thelenota)下的三个物种纳入CITES公约附录II。海参是海星和海胆的远亲,以海底的有机残渣为食。世界上现有大约1250个已知的海参物种,其中很多都被当作食物。

海参在2019年的COP18大会上首次得到CITES公约的保护。当时有三个黑海参属(Holothuria)的物种被纳入附录II。这一措施并未获得全体缔约方的一致支持,中国在大会辩论期间表示了反对,日本随后将其中一个物种纳入其保留意见清单,这意味着日本拒绝执行。

红纹海参(Thelenota rubrolineata)是1250个已知的海参物种之一。(图片来源:imageBROKER / Alamy)

本次的提案强调,其中一个梅花参物种已经因过度捕捞而濒危,另外两个则被IUCN认定为“缺乏数据”,不过它们在各自分布区域的种群数量已分别变为“相对少见”和“罕见”。所有三个物种均生活在印度洋和西太平洋的沿海水域,并且都作为食材被捕捞和在全球进行贸易。支持者认为,通过纳入附录II对其贸易进行监管可以确保物种的可持续性,从而使其得以继续支持渔民的生计。

这一提案很可能在CITES公约COP19大会上引发辩论。根据提案,伊朗、塞内加尔和苏丹已经表达支持。CITES秘书处支持仅将三个梅花参物种中的两个纳入附录II。

COP19还讨论哪些海洋议题?

CITES附录清单的增补或者删减并非缔约方大会的唯一议题。在大会召开会议对各项提案进行辩论的过程中,各国还会在另外的会议环节上,同时就一系列其他问题进行讨论——从公约的资金筹集和管理,到审核CITES在特定物种保护上的执行情况。

本次会议上可能会引发关注的一个议题是石首鱼贸易。石首鱼是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特有物种。尽管其鱼鳔的国际贸易属于非法行为,但海外部分地区对它的需求量颇大。石首鱼的非法捕捞导致与石首鱼共享栖息地的世界上体型最小的鼠海豚加湾鼠海豚(vaquita)几近灭绝。CITES COP19大会将考虑主要针对墨西哥提出的一些建议,从而更好地解决这一物种的非法捕捞和贸易问题——事实证明,目前为止所采取的行动都不能杜绝这类非法行为。

COP19大会开幕前的CITES公约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秘书处还将对视察地球海洋农场(Earth Ocean Farm)的情况进行报告。该公司今年早些时候因获准出口圈养繁殖的石首鱼肉引发争议。很多环境保护主义人士称,这一举动将给打击石首鱼鱼鳔非法贸易带来更大的难度。地球海洋农场已经承诺将销毁其养殖的石首鱼鱼鳔。CITES公约秘书处此前报告称,今年六月走访该公司时,其还有“大量”鱼鳔存货没有销毁;墨西哥将在巴拿马会议上通报此事的最新进展。

会上将讨论的其他事项还包括:对政府执行鲨鱼和鳐鱼保护清单的建议;关于完善海龟的保护措施和打击持续非法贸易的新决议草案;以及完善海马贸易监管的建议——海马科全部物种均已列入CITES附录II,但仍然受到走私的严重影响。

本文首发于中外对话海洋网站。

■ 艾伦·怀特,中外对话亚太项目经理,加入中外对话之前,他是环境调查署(EIA)野生动物项目专员并负责中国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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