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成都首例“终身禁业”判决:男家教补课时多次猥亵十岁女童被判刑

红星新闻
2022-11-23 11:49
一号专案 >
字号

红星新闻记者从青羊区法院获悉,11月22日,该院审理了一起家教老师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当庭宣判。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华(化名)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据了解,该案系《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成都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庭审现场

李华是一名家教男老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在为10岁女孩小雨(化名)补课时,多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青羊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华猥亵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法院根据其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根据《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之规定,对其适用从业禁止,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从业禁止制度。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第六十二条,针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规定了终身禁业制度,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实施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

(原标题:《成都首例“终身禁业”判决!男家教补课时多次猥亵10岁女童被判刑》)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金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