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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之名,铺陈生态底色——“检察蓝”守护石斛兰
擅自采摘野生石斛被追刑责
非法采摘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保护生物多样性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恢复性司法理念如何在案件中体现?
本期《身边的正义》为您解读
聚焦法治建设,直击检察一线。由云南省检察院与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的新时代云南检察实践专栏节目——《身边的正义》将于2022年11月23日起在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和公共频道播出。节目邀请资深办案检察官走进演播室,生动讲述案件故事,解读案件背后的法理人情,以案释法展示云南省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检察担当。
新时代云南检察纪实专栏节目
《身边的正义》——石斛兰的回归
11月23日
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中午12:35分
云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晚上22:20分
敬请关注!
2021年12月1日清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斑竹林村后山附近,有多辆摩托车陆续出现,管护所巡逻护林员当场查获大量野生兰科植物,并移交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勐养大队。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基础,2019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都纳入到自然保护体系当中,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017年至今,云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快速发展,目前已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12个法定监督领域,并且积极拓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消费、老年人权益保障等,为构建美好社会发挥着积极作用。
如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和千百年来古人倡导的“春三月,山林不登斧,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自然观念不谋而合。
我国早在二十世纪50年代就开始设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目的和意义究竟是什么?
2021年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都有哪些变化?
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非法采摘,又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检察模式如何在案件中体现?成效如何?
本期节目将邀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高级工程师蒋宏,云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杨学正为您一一解读。
注重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让恢复性司法在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得到充分体现。让山更美,水更清,让自然更灵动,让万物更繁荣。
本期节目播出时间
新时代云南检察纪实专栏节目
《身边的正义》
11月23日
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中午12:35分
云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晚上22:20分
敬请关注!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期号 | 总第3080期
编辑 | 龚子芸
校对 | 张子欣
策划 | 郭 佳
一审 | 邓建华
原标题:《以“公益”之名,铺陈生态底色——“检察蓝”守护石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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