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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美洁︱在明朝偷一套《劝善书》会怎样处罚?发配边疆

徐美洁
2018-04-24 15:17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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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皇帝

据《明太宗实录》,永乐九年(1411)三月十九日,刑部的官员向永乐皇帝面奏了这么一起案件:有一位民众(注意,不是士子),偷了一套《劝善书》,被判戍边并刺字。永乐皇帝问,字刺了没有?回说已经刺了。皇帝说,我经常告诫你们,要刺字的犯人,刑部官要亲自复审,毕竟是毁人一生的事。偷盗虽然不对,但偷的是《劝善书》,说明还是一心向善,就免了他的罪,再洗去他的刺字吧。

这条信息,后来的《国榷》《明通鉴》等简洁作风的编年体史书,也都采用了。但承袭的报道重点,显然是皇帝的仁心仁德,所以窃书者何地、何人,所偷何家,都没有交待。孔乙己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我每次看都觉得辛酸到要掉泪。但转念想,对于在人世间甚少快活的人来说,竟然连书也没得看,惨得跟在坟墓中也没差别了,还不如被打一顿。但永乐朝的这位窃书民众,未免也太惨了点。按《大明律》,刺字有规范,刺在右小臂上,“每字各方一寸五分,每画各阔一分五厘,上不过肘,下不过腕”。根据所犯的事,刺“偷官物”“偷官粮”“偷制书”“抢夺”等字样。规定刺右小臂,可能右撇子是主流,撸起袖子干活时方便被群众识破案底,不存在调档案等复杂程序。这样看来,刺字如永乐皇帝所说,真的是要毁人一辈子的。冒这样的风险窃得的书,是何等样子的呢?

《劝善书》是永乐仁孝徐皇后所编的劝世类书籍,共二十卷。永乐内府刻本,我们现在通过图书馆的线上古籍也都能看到。每卷前有“嘉言”,相当于引言或语录体导读,按“儒、释、道”分列。嘉言之后,是分则的短故事,佛、道的善恶报应,因果循环,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等。仁孝皇后相当于方志编撰体例的主修者,实际从事工作的另有其人,大多为东南一带文人,可考的有常熟、华亭、衢州等地。与《永乐大典》的编撰者多有重合,如林复真和夏宗文,前者是道士,从四十三代天师张宇初时期起,就协同修撰《道藏》,精通道教典籍。后者则博通杂收、精通书法。但他们没有跟方志的撰者一样有署名权。《劝善书》一开始是颁给太子及诸亲王的,永乐五年仁孝皇后去世后,才将此书大量印刷,颁给臣子及各地的府、县学。

也正因为是皇后御制、皇帝颁发的书籍,这位窃书者才会被判了重罪。按《大明律》,偷盗类的刑罚,盗皇家祭祀用品,盗圣旨、各衙门印信等算重罪,要判斩刑,其他一般也就是杖刑、徒刑。刺字算是一项加重惩罚的手段,适用于所盗财物较多,监守自盗等情节严重的。当时的初审法官,显然是将其按“盗制书”罪处理了。这条盗罪适用于:“盗圣旨,盗圣驾起马、起船符者判斩刑,盗官家文书者杖一百,刺字。”御制书籍,算不得圣旨,但好像又比官方文件重要,所以就取个中间值,判刺字再戍边。

从字面及制作意图看,《劝善书》相当于“精神文明指导”一类的书。但如果觉得这样的书肯定很无趣,这位民众真的是出于向善之心行窃,显然是有所误判。我们要相信群众的趣味判断,古往今来,有趣总是比正确更能诱惑人。

《劝善书》的文献来源庞杂,粗略统计了一下,有据可考的,大多出于《新唐书》以下至《元史》等正史,以及《法苑珠林》《太平广记》等子部书。如果材料仅来源于这些常见书,虽说把故事搜集在一起也不容易,但终归是不稀奇了。这部书真正有趣的地方,是许多可考、不可考的集部或子部材料。比如第二卷里,写了一个明代当代的鬼故事,发生在翰林院检讨、国子监祭酒胡俨之兄,胡发女儿的未婚夫的身上。

首先,这样的叙事就很有意思,比“七舅姥爷的三外甥女”可绕多了。这个未婚夫名叫夏福,不爱学习,就将本府儒学放火烧了,破案后被押至南京凌迟处死。他母亲将其焚化后带回,并向道士请了护符,以免过江河遇到危险。接下来,我们可能会期待更惊悚的鬼故事,但没有。却说夏福的鬼魂安全回乡后,在城隍指派下,到家乡的一座庙里做了小官,主管溺水者。他天天抽空回家吃饭,喜欢劝客人喝酒,大家也都能看见他。一次有位邻居妇人把酒偷偷倒地上了,被夏福一通骂。后来被上级察觉,加强了岗位制,他也就不能常回家了。然后,故事就结束了。没有果报,没有怨念,没有说教。鬼也活泼俏皮,看起来就像政治不正确的轻喜剧,还会让人忘了前半段犯罪与判刑的惊悚。

但这个轻喜剧还是有主旨的,只不过被巧妙地隐藏起来了。一笔带过的道士护身符,就是故事的节眼。夏福能安全回乡,没有地狱果报,还有小小差事,能享受家庭欢乐,全赖有此,显然是某位道教人士执笔的本故事。故事的结尾,还有一个小小夹带,有人问夏福:“你曾去过胡家吗?”夏福说:“胡宅里有很多善神,我不敢进去的。”借鬼魂之口,表扬了胡氏家族的威望与亲善。

胡俨任国子监祭酒,预修《永乐大典》,不知他是否也参与修撰《劝善书》。《劝善书》成书于永乐三年初,故事发生在洪武二十七年,与修书时间相距不过十年,当时出版业不发达,时间距离如此近的一个故事,要从流传的书籍中得到,似乎不大可能。胡俨的个人著作里没有这种佚事的记载,可以理解为士不语怪力乱神的约束。但这个故事写他侄女的未婚夫,与他的关系很密切,极有可能,这是一个由他口述而来的故事。

这个可能是口述材料而来的故事,让我难免猜想,这书中好多未能查到出处的材料,是否也都有如此“田野”的来源。这些“田野”材料,往往比从书籍里来的那些更有意思,可能没有经过精细的意识形态加工,更具故事性的原汁原味。随手再拈一则来看,写的是兰溪地面的地方官家属,互相攀比穿戴,最后发生一系列生死攸关故事的悲喜剧,比《包法利夫人》还精彩些。这则故事被《万历金华府志》引用,后来的重修方志也一直沿用。

明代的出版业,到成化以后才开始兴盛,至嘉、隆、万时期,才达到私家刻书、坊刻书遍地的地步。永乐时期好多著名文人的集子,在当时都没有刊刻,大多在嘉靖之后才付刊。从方志材料来看,《劝善书》是各府、县学的基本藏书。《实录》说永乐五年曾颁给臣下一次,根据多地方志的记载,永乐十三年、永乐十五年曾有两次颁书,地域范围更广些,书目包括:《大诰》《大明律》《五伦书》《为善阴陟》《孝顺事实》《劝善书》等。

翻看康熙、乾隆年间所修的方志,好多县学的藏书,只有永乐年间颁下的这些书,甚至连一部史书也没有。稍好一些的县,有官员自行添置的,但一般也就几部史书,再加一两部理学家的文集。这其中,上海嘉定的县学藏书,仿佛就是沙漠里的一朵奇葩。据《万历嘉定县志》,这个县学的藏书,除了永乐朝颁的这些书外,正史也全部齐备。万历十九年,乡贤、礼部尚书徐学谟添置了以下:《何大复集》《历代名画记》《丹铅余录》《丹铅总录》《老子解》《世庙识余录》等,显然他爱好文艺以及道家,并且把当代史也收罗进来。

万历三十一年,知县韩浚增入《宪章集》《惕若斋集》《问辨牍》《续问辨牍》等。不用说,这是位理学中人,很可能是管志道的门徒。同一年,教谕王善继增入《尔雅注疏》《道德经》《冲虚真经》《杨子法言》等,这位教谕不但与知县学术旨趣迥异,而且还有分庭抗礼,争夺文化话语权的意识。相比那些只有几本藏书的北方县学而言,当时的嘉定,算得上是学术与文化多元化的标杆了。那位窃书者,要是生活在万历年间的嘉定,也断不会冒险去偷《劝善书》了。

叶盛(1420-1470)在《书草堂诗余后》里写,在他小时候,他叔父与客人在家一起读《劝善书》(类似今天的读书会吧),他也站旁边听了一些。后来有一次,讲到某事不知在哪一卷,他就提供记忆说是在哪一卷哪一板。翻出来一看,果然对,一时被称叹有加(《菉竹堂稿》)。可见《劝善书》内容的丰富,用来开个读书会,展开思想史、社会生活史、民俗学之类的探讨,还是足足有余的。由于其中的释、道内容,民间口耳相传间,可能是当故事书看的,而这种阅读体验,与此书的官方神圣象征之间,并不统一,所以才有了窃书与重判的事吧。

    责任编辑:丁雄飞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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