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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拉萨多人被罚!

2022-11-19 17: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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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拉萨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但是,仍有极个别人员无视疫情防控规定,不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对此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城关公安分局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全力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两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格某某、李某某在疫情管控期间,连续多日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城关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格某某、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多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处罚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玉某、蒲某某、张某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城关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玉某、蒲某某、张某予以罚款。

据了解,近期,城关公安分局共办理涉及未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案件13起、涉案15人。

处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三)《刑法》第330条第1款第5项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城关公安提醒

当前,拉萨市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向好,请广大市民朋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构建群防群控的防疫屏障。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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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西藏

编辑:自治区妇联宣传部

审核:西藏自治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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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拉萨多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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