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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人士申请公开鸿茅药酒豹骨来源:库存用到现在可能性不大
又一名公民申请公开鸿茅药酒的相关政府信息。
4月17日下午,致力于消除乙肝歧视的公益人士雷闯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已于当日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鸿茅药酒配方中豹骨采购来源等相关资料。
澎湃新闻致电内蒙古食药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已经接到了雷闯通过网上递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书。这位工作人员说,会由相关部门予以答复。
雷闯寄出的信息公开申请邮递单据。 受访者供图雷闯说,早在2006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豹骨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为妥善解决濒危保护动物药材豹骨的使用问题,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从野外猎捕豹类和收购豹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该通知还称,为避免药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损失,对药品生产企业现有库存的豹骨,准许其继续使用完毕。
鸿茅药酒官网在线客服曾向澎湃新闻介绍,鸿茅药酒的所有规格药酒都使用了67味中药的配方,“豹骨”便是其中之一。
雷闯认为,从常理推断,如果鸿茅药酒仍然使用2006年以前采购的豹骨,其存量能使用到现在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雷闯还质疑豹骨来源的合法性,“如果豹骨来源合法,鸿茅药酒的生产企业为什么不按照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使用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而目前的情况是,鸿茅药酒瓶身并无相关标识”。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国家林业局2003年确实曾发布有关通知,通知称,“自2006年1月1日起,凡生产、销售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药及规格包装的豹骨粉全部实行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
事实上,鸿茅药酒的豹骨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质疑。
今年3月份,互联网医疗自媒体“春雨医生”就曾发文质疑称,鸿茅药酒组方中的“豹骨”来源不明,并且没有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在瓶身及包装上贴专用标识。
鸿茅药酒宣传负责人当时曾对此回应澎湃新闻,称豹骨是合法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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