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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杂志:“蝇贪”不除,其害如“虎”
“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为群众排忧解难”,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的金句,让亿万群众心中暖流涌动。而说到群众最不满、最痛恨的问题,腐败现象尤其是身边的“蝇贪”“蚁贪”,无疑是极为突出的。“蝇贪”“蚁贪”的背后,是“小权力”的失控和基层干部的擅权乱为。
正所谓“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小权力”也可能酿成“大腐败”,其贪腐程度甚至令人咋舌。据媒体报道,广西南宁一名副科长利用负责接待的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公款,贪污近3700万元,扬州两名基层财会人员挪用、贪污4600余万元。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芝麻官”所敛钱财金额把诸多省部级高官都比下去了,难怪网友直呼“贫穷限制想象力”。
“小官”何以成“巨贪”?他们的级别虽低,手中权力似乎也不太大,但这些权力却很直接,无须假借他人之手就能调配资源,瞒天过海将“微权力”放大后也“威猛无比”,搞起腐败来如入无人之境。再者,“苍蝇”不像“老虎”长了一张血盆大口,能一口吃下庞然大物,往往“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但也正因如此,隐蔽性更强,经过较长时间就累积成为“巨贪”。外加有些地方反腐败“抓大放小”,造成一些手握实权的“小官”长期处于监督空白地带,为他们步步蚕食留下空间。
“蝇贪”不除,其害如“虎”。基层干部是党的各项惠民、利民、便民政策的执行终端,他们身上存在的消极腐败问题,将直接动摇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而且,基层腐败易发多发于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伤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更为恶劣的是,少数基层干部把黑手伸向扶贫款物,与最弱势的困难群众争利,把“雪中送炭”变成“雪上加霜”,还有的或主动或被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凡此种种,对党的执政基础造成无法估量的危害,堪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心腹大患。作为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的主心骨、顶梁柱,我们党必须征服这个“娄山关”、“腊子口”,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对于嗡嗡乱飞的“苍蝇”,必须坚决严惩,产生震慑,同时也要从事前预防、事中遏制等环节狠下功夫。一般而言,将权力分散,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是解决“权力寻租”的有效办法。但值得注意的是,“小官”意味着其权力和责任都很难再进行分解。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看,“小官”的权力再进行分解、下放属于无效率行为,可能导致官僚膨胀等弊端。因此,治理基层腐败关键在于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再小的权力也能受到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这正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向,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云南省调研时强调,纪委监委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今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布置的年内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信号清晰而强烈,成效必定不负众望。
(原标题为《 再小的权力也要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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