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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辰席:各级广播电视部门机构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重大主题
4月11日下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扩大)会在京举行。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聂辰席主持会议并讲话。
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慧琳、张宏森出席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作辅导报告,详细介绍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本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考虑,贯彻落实宪法的重要举措。
聂辰席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事业产业繁荣发展的内在需要。总局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要着力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与核心要义,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深入学习领会宪法精神,首先要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高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服从”,始终把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要把宪法精神贯彻落实到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把党对广播电视工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行业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尊崇宪法地位、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提升行业法治化水平。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健全完善学法用法、依法决策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要在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宪法精神和内容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改进行业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要依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推进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落地实施,不断强化各省区市行政部门属地管理职责,有力维护广播电视阵地安全。要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的基本文化权益。要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对行业改革发展的促进、保障作用,抓住重点改革任务,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三是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和机构要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广播电视宣传的重大主题,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大力开展正面宣传,繁荣法治文化精品创作,为推进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创新方法手段载体,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积极运用新兴载体,生动鲜活讲述宪法故事,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要建立健全总局系统宪法宣传责任落实机制,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实践,纳入党员学习、党校授课和行业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广播电视工作队伍不断增强宪法意识。
总局机关各司局正司局长,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同志,总局机关各司局法治工作联络员,总局政策法制司全体干部参加学习会。
(原题为《聂辰席: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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