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以案释法 | 在小区内被流浪猫抓伤,谁该负责?

2022-11-10 16: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阳光司法 德润长清

我在小区内被流浪猫抓伤了,你们作为物业要负责!

我们没有抓捕工具,没有办法处理...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14日19:00左右,家住某小区的王先生怀抱婴儿在小区内散步时,被突然流窜出的流浪猫抓伤。受伤后,王先生立刻前往附近医院治疗,分五次注射人用狂犬疫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共支出医疗费1800元。因主张赔偿未果,王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长清法院,要求支付医药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王先生受伤后,曾多次在小区内发现流浪猫狗后联系物业公司,公司告知因没有抓捕工具无法处理。

法庭另查明,小区物业公司曾因业主投诉流浪猫叫声扰民问题,对流浪猫进行过抓捕驱离。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基于其与业主之间的物业管理合同取得了对小区的管理权,应负有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虽然物业公司在收到业主投诉后,曾对流浪猫进行抓捕驱离,但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责任。但伤者亦负有保障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且此种意外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亦具有一定不可控性。综合以上因素,对于王先生支出的医疗费,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大家普遍认为,小区居民在向物业公司交纳了物业费的基础上,物业公司应保障小区内正常环境及安全。但物业公司的职责也不是包罗万象,就本案来说,流浪猫其自身活动范围较大、且具有灵活、隐蔽的特点,不能通过简单增加人员配置或屏蔽设置等措施完全解决,由物业公司承担过多的责任过于苛责。但如若物业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安保整治,则此类事件会减少发生的概率,所以物业公司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订) 》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ND

素材由民一庭提供

温馨提示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长清法院”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原标题:《以案释法 | 在小区内被流浪猫抓伤,谁该负责?》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