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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丨“家长上门掌掴儿子同学”的情理法
南京一家长“上门掌掴男童推倒老人”,引发舆论聚焦。根据警方通报,家长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通报称,11月8日19时许,鲁某某因当天上午其儿子在幼儿园与同班男童争抢玩具时被对方戳破头皮,到对方家中讨要说法。期间,鲁某某情绪激动,用手击打该男童面部,致其仰面倒地。该男童祖父祖某某先后持塑料椅、木椅与鲁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被鲁某某推倒致腿部骨折。
“儿子头皮被戳破,鲁某某心疼不过,怒气冲冲讨说法,这是人之常情……但是,鲁某某最大的失策在于,他动手打人了,且打的是一名男童。”11月10日,人民网-观点频道刊发文章称,挥出一巴掌,看似出了一口气,但实际上也切断了自己的“后路”。这不是保护自己的孩子,而是陷孩子于“不义”,也陷自己于极其被动的境地。
文章指出,这样一来,性质就变了。该事件的当事人身份也发生了逆转——鲁某某由占理者变成了理亏,他不仅遭受舆论批评,也将面临法律惩罚。显然,忍不住的鲁某某是鲁莽的。
微信公众号“新京报”11月10日刊发的评论文章指出,从事发后家属道歉的视频来看,男童的爷爷已经被打得拄拐了。当然,这一巴掌把自己的尊严也打没了,把自己的面子也打没了,把孩子之间的友谊也打没了——据说这两个孩子平时关系很好。
文章作者建议,家长要当孩子的退路,即提供建议与指导,提供保护与支持,教孩子学会如何正确认识自我、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合作与忍让,而不是像南京这位家长一样,冲锋在前,大打出手。而且,家长应该成为孩子的榜样,优化自己的人格,给孩子以良好的熏陶和感染,以培养孩子诚实、乐观、开朗、团结协作、热情友好的优秀品质。
红星新闻评论文章分析称,直接对孩子“出手”,本来还处于有理的受害者一方,很可能就演变成了施害者,最终让矛盾激化,给双方造成的损害也就更大,最终悔之莫及。更重要的是,这依然是在向孩子宣扬用暴力解决问题。这名父亲,非但未能把一起发生在孩子之间的冲突处理掉,反而升级了矛盾、扩大了负面影响,这是失职的,也是不合格的。更何况,打人的后果可能是惨痛的。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在作者看来,一些父母在处理类似的孩子冲突中,往往习惯于让孩子“打回去”,或者直接代为出手,这是非常粗糙甚至粗暴的教育方式。当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其实家长的介入与否,是存在一个边界的。孩子自己,或者通过学校和老师能够解决的,家长最好能不介入就不要介入;孩子及其学校解决不了的,比如在这件事情当中,一开始被打儿童的头部已经受伤,这就必然牵涉到赔偿道歉的问题,首先需要家长去沟通协商,但介入的边界是不能施加暴力。
“一定要认识到,孩子有孩子的世界,家长有家长的世界。”这篇文章指出,对于幼儿园的孩子来说,当大人们突然闯进来,那就是“庞然大物”,会产生恐惧、排斥、怨恨等负面情绪。就这起事件而言,打人男子不仅吓坏了对方孩子,也给自己孩子树立了一个坏榜样,其伤害虽然看不见,但可能已在内心种下。
“梳理这起事件,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前述人民网文章也提到,孩子在幼儿园里被同伴打了,或者两人发生了冲突,家长该怎么办?可以向园方提出责任追究,可以向对方家长提出合理合法的要求,也可以付诸法律手段维权,就是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宣泄怒气。家长一旦赤膊上阵,舆论的天平必然偏向对方。究其因,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构成了对法律的挑战,让人无法接受。
作者认为,南京这起事件并不偶然,它带给人们的思考会长久持续下去。让孩子健康成长并不容易,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空间有赖于社会共同努力。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要尊重法律,而不是头脑发昏;要尽到应该尽的责任,而不能缺位和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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