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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梧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郑伟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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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苍梧县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形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梧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郑伟受贿一案。该案由苍梧县人民法院院长萧夏担任审判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华庆出庭支持公诉。
▲苍梧县人民法院院长萧夏担任审判长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华庆宣读起诉书
公诉机关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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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伟利用其担任梧州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局长、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推进、资金拨付及招标代理、监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977万元(其中250万元未遂)。
公诉机关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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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郑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萧夏及合议庭成员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主持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听取了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方面的意见。被告人郑伟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梧州市纪委监委、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梧州市有关国企干部职工代表、被告人家属代表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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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张甜 杨颐宽
文字:杨颐宽
图片:韦明远 谭雨茜
校对:周清来
原标题:《苍梧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梧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郑伟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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