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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营性公墓已接近饱和,每县都要规划建设公益性墓地
4月4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随着时间的推移,山东省经营性公墓日渐饱和是必然发生的现象。与此同时,山东省对于公益性墓地的需求量却非常突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人士表示,在2018年底以前,山东省每个县都要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相关规划。目前,全省公益性墓地已经达到5000多处。
据了解,山东每年死亡人数约70万,经营性公墓已接近饱和;目前,节地生态安葬的推进已是当务之急。针对这一问题,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人士表示,山东将进一步推进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根据计划,在2018年底以前,每个县要完成相关规划,并完成一部分建设任务。
目前,不少地方都有了具体计划。4日下午,全省深化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电视会议上,沂水县委书记薛峰介绍,沂水规划110处县乡公益性公墓,去年7月1日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全县群众8至10年的安葬需求。同时规范管理,在县民政局设立副科级公墓管理中心,对每处公益性公墓配备专门管理员。
“过去一亩地最多建20处散葬坟头,全县每年需要300至400亩地,公益性公墓一亩地可建200处双穴墓,一年仅需20至30亩地,节省了90%的土地。一个大棺材大约用1至1.5立方米木材,如果去世人员全部进公墓,全县每年可节约木材1万方左右。”薛峰介绍说。
青岛各区市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设施类别由墓地式向室内型转变,设施性质由经营性向公益性转变。崂山区投资3亿多元,采取区街两级分担的办法,在5个街道分各建成一处公益性怀念堂。
但实际上,早在2014年,山东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规划建设一处城市公益性公墓,20%的乡镇(街道)至少建有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现有公益性公墓实现规范化管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和村(居)。
(原题为《山东每个乡镇都要建公益性墓地,目前已有5000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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