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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11万元?少年你莫冲动!

2022-11-06 15: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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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未成年人,世界观尚未形成或者不成熟,往往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明确的认知,容易鲁莽与冲动,从而酿成大错。未成年人在造成损害或损失后,法律明确规定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每一位监护人都应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全面、健康发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同时还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促使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本文由福清法院新媒体制作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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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拳”11万元?少年你莫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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