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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银行的贷款不能自由买卖?
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和企业发展,都会需要融资的支持。由于历史及文化的区别,世界上不同国家的主流融资方式存在较大不同。
有些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其主要的融资方式是让企业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这样的方式相当于企业直接向市场投资者拿钱,因而是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代表性国家为美国。和直接融资不同,如果一个经济体内的企业主要通过向银行贷款来完成融资,那就是间接融资。银行通过储蓄功能集合了社会闲散资金,再由银行发放贷款,发放给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银行在中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这样的融资方式就是间接融资。我国以及德国、法国等国家,其企业融资都以间接融资为主。
无论是发行股票或发放贷款,对持有债权的一方都是资产的增加,但资产不能无限增加,只有通过交易来出让资产,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因而资产持有人会希望持有的资产具备流动性,也就是当他需要降低资产的时候,可以方便地卖出,需要增加时也一样可以部分通过交易来实现。
直接融资的方式下,持有人手里的股票和债券这类资产都具有充足的流动性,可以快速简便地转手买卖,比如股票在股票交易所系统中进行交易,债券交易则可以在银行间等市场进行。无论通过交易所还是通过银行间市场,股票和债券的买卖均可快速实现,因而持有人的资产流动性能得到充足保证。
间接融资的方式下所产生的资产是银行贷款,这类资产在国际市场上也是具备一定流动性的。当一家银行完成了一个大型企业的贷款发放以后,不管这笔贷款是双边贷款,还是银团贷款,大概率可以在银行之间、或者在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之间进行流转,这体现了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
信贷市场的流动性
商业银行对于放出的贷款所形成的资产组合有着适时进行调整的需要,这就是所谓的资产组合管理(Portfolio Management)。不同的银行在不同的时段,对于一些行业会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和风险偏好。比如,在某个时点,有的银行会认为航空业接下来的发展会遭受一定困难,但另外一些银行则可能持相反观点。这样就会造成有些银行希望加大对这一行业的投入,而另一些银行却希望减少投入。这种对于所持有资产不同方向的调整需要,形成了信贷资产市场里面的需求与供给。实现需求与供给的关键点,就是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也就是说,信贷资产最好可以进行交易。
笔者曾经长期在某国有大行卢森堡分行工作,当时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就是进行国际银团贷款交易。当时经手的信贷资产,除了部分自己银行一手发放的贷款之外,其余更多是通过国际银团贷款二级市场进行买入或卖出。通过这样的买卖,银行不但可以增加资产规模,扩大自身的资产负债表,更可以通过交易中的价差来实现盈利,此外也可以按需要对资产配置中的行业、期限、国别等进行各种调整。
例如在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后期,笔者所在的机构当时看好已有下跌的大宗商品供应商的国际银团贷款,主要理由是机构相信我国的持续发展将继续支撑大宗商品价格。因而,当时适量买入了金属铝类相关的国际银团贷款;而当时确有另一些银行持不同看法,他们需要减低对于金属铝这类贷款的风险暴露。最终,我们以较低价格买入这些贷款并赚取了可观的收益,而卖出方也因及时减低这类资产占比实现了资产组合的调整。
国内信贷市场的流动性缺失
与国际信贷市场不同的是,我国规模庞大的信贷资产市场却几乎没有流动性,这无疑是一个巨大差别。我国银行体系拥有4000多家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占到全体商业银行总资产的一半以上,总量逾200万亿元人民币,两倍于我国的GDP。但是在这块极大的信贷资产中,绝大部分资产是不具备流动性的,也就是说这些贷款不能被买卖。
我国对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的严格管理源于十多年前颁布的监管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这一文件提出银行信贷资产转让需符合真实、整体和洁净的三性。文件发布后,我国信贷资产进入了叙做持有(Take & Hold)的状态,除非贷款成为不良资产,不然一般不能交易贷款。
这一文件的出台有其历史原因。当时,我国商业银行经历了改革开放以后一个快速发展的过程,为了保证商业银行信贷市场的规范和稳定,监管方面因此对于信贷资产的转让作出了限制,这有利于当时信贷市场的平稳发展。不过,虽然我国信贷资产市场流动性的缺失情有可原,但随着我国银行业的进一步不断发展,这也带来一定的后果。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需要按照监管或市场变化而不时调节资产负债表。但当我国商业银行所持有的资产的最大部分,也就是信贷资产不具备流动性时,这样的调节就很难实现。当银行需要降低资产规模时,因持有的信贷资产不得转让,银行就不得不等待信贷资产的自然到期。而当银行需要扩大资产规模时,也会面临一样的困境,即不得不通过自行增加一手贷款来实现资产的扩张。由于落地一笔贷款的时间少则几周,长则数月,这就阻滞了银行较快增加资产规模的可能。
因此,我国银行调节资产负债表的效率较低。比如在近年实务中,国内商业银行普遍有通过扩大整体资产规模来降低房地产贷款占比或降低不良率的需求,但基于我国信贷资产基本不可买卖的事实,银行调节的节奏缓慢,步履艰难。
流动性的替代
当庞大的信贷市场缺乏流动性,而流动性又有着极大需求时,就产生了各种变通和异化。
一是贷款的票据化。信贷资产中占最大份额的贷款不可买卖(不良贷款除外),另外同属信贷资产的票据和贸易融资则可以进行交易,于是在实务中就有诸多贷款业务以票据的形式落地,出发点就是为了之后票据可以进行买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形成了越来越庞大的票据市场。目前,我国票据一年的签发量超过20万亿之巨。
二是流动资金贷款的贸易融资化。在国内融资场景中,存在大量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却以贸易融资的形式落地。比如,将流动资金贷款的实际需求,套用到国内信用证上面,通过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融资,来曲折地完成贷款手续。这种略显奇特的方式,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对于银行来说资产缺乏流动性,而做成贸易融资以后,其贸易融资资产可以在银行间进行流转,为银行下一步的转让提供条件。
在我国的信贷市场,商业银行通过票据和贸易融资来辗转实现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大家已经熟视无睹,甚至有些习以为常。今年以来,由于经济下行,同业间利率不断走低,如目前同业间一年期利率仅为1.6%,淤积在银行间无法抵达实体经济的资金最后很多都投放到了票据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市场。
由于票据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资产具备信贷属性,票据和贸易融资的价格也因此产生了偏移,这部分可以流动的信贷资产的价格体现的不仅是同业间的资金价格,也较大程度地受到资产需求的影响,价格因而常出现非利率原因的起伏。这种信贷资产的异化还会造成资金空转,国家通过央行以M2释放出来的资金,结果就在信贷市场以票据和福费廷的形式流转,难以抵达实体经济,这是信贷资产市场流动性异化的一个弊端。
当然,我国的信贷市场主体也为实现信贷资产的流动在做各种积极的努力。比如,不少市场主体尝试通过资产证券化的形式来实现流转,资产证券化即所谓ABS(Asset Backed Securities),在欧美市场这是常见做法,国内一些银行也希望将贷款切分,并以证券的方式进行交易,以此间接实现贷款资产的流动性。另外,也有一些机构拟采用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即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方式,尝试增加及促进房地产融资资产的流动性,目前也在起步阶段。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余额巨大。9月末,仅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就已达 209.4万亿元。有点难以想象,如此大的一个资产盘子居然基本不具备流动性。当贷款发放后基本没有流动性时,银行就倾向于发放更短期限的贷款,而这终将不利于实体经济得到更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也造成我国银行贷款的供给和企业融资的需求之间一个整体性的、巨大的期限错配。近年来得到长足发展的银行信贷市场,亟需通过一定变革,直接增加我国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进一步提高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效率。
[作者薛键为某银行分行行长,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银行委员会信用证组、保理福费廷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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