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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公告:清退40亿元“三三”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
杭州市中级法院11月1日发布“三三”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当天对王文俊、王文澜等犯集资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简称“三三”案)涉财产部分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金额为40亿元。据了解,这是该案第一次资金清退,法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发放案款。
2020年5月,杭州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文俊等集资诈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对王文俊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对王文澜等14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十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责令王文俊等15人以各自参与额为限退赔违法所得170亿余元,按损失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8年5月,王文俊在不具备资金兑付能力的情况下,伙同王文澜、邢爱华、潘雅琴、吴铭、赵小龙、潘春红、陈大为、莫艳丽、胡学民、张伟芬、胡梦洁等人,先后成立玉茶坊、讯通公司、康满堂、湖北玉子春秋、易通公司等数十家公司并由王文俊实际控制,以玉茶坊、康满堂店铺、宝利来平台、易通商城开展“线下实体加盟”、“线上玉石资产证券化交易”、“网上商城”为幌子,雇佣以邵洁、周晓垣和撒荣阁为负责人的宝利来平台操盘团队,通过网站、微信群及举办会议、活动等开展虚假宣传,许诺高额回报,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王文俊等向境内外48万余人非法集资530余亿元,至案发造成15万余人的170亿余元不能归还。法院还查明赵小龙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事实。
杭州中院1日的公告显示,本次清退金额40亿元,以本次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本次采取线上发放,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受损集资参与人可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任一工行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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