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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明城墙内将不再新增居住用地
日前,《西安市进一步加强重点历史文化区域管控疏解人口降低密度的规划管理意见》印发,西安市将进一步疏解中心城区过密的建筑和人口。至2020年,在明清历史文化区及隋唐历史文化区内,疏散人口3万人,增加50公顷绿地、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至2025年,初步形成历史文化底蕴彰显、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城市特色突出的历史文化核心区。
西安明城墙。东方IC 资料图根据《意见》,全市管控范围划分明清历史文化区、隋唐历史文化区两个层次,明清历史文化区即明城墙及其外围一个街坊所在区域,面积约21.13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建华路、经九路、乐居场;南:建东街、建西街、南郭路、中贸街、邮电北巷、大学南路;西:建新街、南小巷、铁塔寺北街;北:丰禾路、自强西路、自强东路、纱厂路。
隋唐历史文化区即唐城墙遗址及其外围一个街坊所在区域,面积约91.93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公园北路、公园南路、西影路、雁翔路;南:曲江池北路、曲江池南路、雁南四路、雁展路、丈八东路;西:科技七路、团结南路、丰产路;北:大兴路、玄武路、含元路。
在用地管理方面,以划拨形式供给的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办公、文化、农贸市场、文物保护等公共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不得变更、兼容其他经营性用地(居住、商业、旅游、娱乐)土地用途。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不再新增住宅建设。区域内不再新建大型生产物资批发市场,既有大型生产物资批发市场逐步外迁;市一级大型医疗设施应考虑在全市范围内均衡布局,不再新增建设规模。
明城墙以内严格按照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设住宅,不再新增居住用地;商业(商务)、旅游、娱乐用地不得变更、兼容居住用地。占地规模小于7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不得单独建设。占地规模小于70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只拆不建。区域内的商业用地建设,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容积率不得大于2.0,绿地率不得小于25%。
隋唐历史文化区的建设用地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占地规模小于1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不得单独建设。占地规模小于100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只拆不建。区域内的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容积率不得大于3.0,绿地率不得小于25%。商业(商务)、娱乐、旅游用地多拆少建,公益类服务设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拆一建一。
在地下空间利用中,应优先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发展地下公共交通、地下通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停车等地下空间功能。地下空间利用层数原则上不应小于3层。公益性设施地下空间利用在满足自身配建的基础上可酌情降低。
(原文题为《西安规定:明城墙以内将不再新增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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