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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雍:在净化政治生态中充分发挥监察委政治机关的职能作用
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监察委员会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职尽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必须准确把握政治属性是监委的第一属性、根本属性,坚守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决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监委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党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国家监察本质上属于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我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是一体两面,既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又具有高度互补性,本质上都属于党和国家的内部监督范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得到有效加强,监督对象覆盖了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形势发展要求构建国家监察体系,对党内监督覆盖不到或者不适用于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监察机关从人民政府中分离出来,专司国家监察职责,使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的制度更加完备,填补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形成的“空白”,拓宽了“让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监委在党统一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其依法行使的监察权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职权、性质有着根本不同。十三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明确了监委的性质,赋予其宪法地位。监委既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其依法行使的监察权,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职权、性质有着根本不同,绝非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在监督对象和内容上有新拓展、新开创,实现“1+1>2=3”。
监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加强日常监督、查清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相应处置,还要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干部拉回正确轨道,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样的监察体制,源自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源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重大创新,与西方“三权分立”模式下的监察隶属于立法机构或行政机构完全不同。
重庆在改革试点中自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从中找方向、找方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精神和要求,按照“五个必须”“六个牢牢把握”要求搭建监察工作运行的“四梁八柱”。无论在中央规定框架内立足实际加强组织制度创新,创造性设立案件指导室、民生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等内设机构,还是通过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党委在工作衔接、审查调查等方面的“全过程领导”,还是监察对象从38.09万人扩大到129.75万人,较改革前增长240.6%,始终着力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始终坚持党委监督是第一位的,确保党对监察工作关键环节、重大问题的监督,坚持监委委务会与纪委常委会会议合并召开,执纪执法一体化运行,牢牢把握监委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开展工作,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双重职责,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
旗帜鲜明讲政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动摇和放松。监委与纪委在双重领导体制上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初衷。必须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牢牢把握“三个关键”,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三个带头”,带头维护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为重庆发展把关定向、把脉导航,既有肃清流毒、整饬风气的治标举措,也有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治本方略,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基本遵循。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监委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职尽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为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重庆市监委成立以来,深刻认识肃清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坚决肃清是为了坚定前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通报精神,按照市委“十破十立”要求,坚持把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与肃清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结合起来,把全面肃清与重点肃清结合起来,把“破”与“立”结合起来,把说清道理与多干实事结合起来,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纠正政治、思想、作风、工作上的偏差。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审慎稳妥处置涉及孙政才和“薄、王”案件的人和事,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刷新吏治。全过程、全覆盖督促指导市管领导班子开好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个别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叫停、责令整改重开,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坚持法治德治并举、自律他律结合,举一反三加强“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党性锻炼,厚植领导干部“政德”之风,形成“头雁效应”,切实把正确的思想、优良的作风、良好的导向、正面的典型立起来。
把讲政治作为自身建设的最高原则、第一要求,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加强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为我们在思想和行动上坚持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重要职责,决定了观察分析形势要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要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要防范政治风险,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用铁的纪律锻造队伍,坚持“四个从严”,坚决防止“灯下黑”。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纪检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纪委监委的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社会关注度更高,对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慎之又慎行使权力,严之又严自我约束,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重庆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坚持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监察法要求,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执纪监察“1+X”制度体系,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监察留置、案件审理、政务处分、移送起诉等方面规范优化调查工作全流程,充分体现国家监察的政治性。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专门意见,坚持“四个从严”严管厚爱纪检监察干部,严把转隶人员政治关,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不纳入转隶范围,健全内部监管约束机制,强化集体决策,探索建立查办案件质量责任制,严查内鬼,坚决清理门户,严格落实内部“两个责任”,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担当。(作者为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陈雍)
(原标题为《 在净化政治生态中充分发挥 监察委员会政治机关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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