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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电信诈骗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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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网事”微信公号3月28日消息,2018年3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凯闵、张家祥等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等三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分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及准予撤回上诉。涉案85名被告人系公安部组织北京市公安局于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其中44名被告人为台湾居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7年4月将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凯闵、林金德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时,以诈骗罪对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一审宣判后,共有66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驳回张凯闵案等31人、张家祥案等32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徐伟伦诈骗案中3人提出上诉,后又撤回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当日,部分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二审宣判。
(原题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二审宣判》)
责任编辑:黎凡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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