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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一女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
近日,新建区法院发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障妇女生命安全
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新建区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一起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发出了该院自此《规定》正式实施以来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情简介
申请人胡某因与被申请人汪某婚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不睦,准备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申请人胡某诉称汪某到其儿子就读的幼儿园围堵、殴打申请人,并多次破坏申请人婚前买的房子门和窗,强行闯入房内,持续跟踪、骚扰申请人及其儿子。申请人胡某自称其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侵害。申请人遂向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并提交了报警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新建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审判团队收到该案后,立即开启了受理案件诉事速办通道,核查证据。结合相关证据,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胡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法向胡某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地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与当地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共同监督被申请人的行为,共同为申请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法官说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是一纸文书,它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庭成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小贴士
文丨胡娇艳 张小秀
部分图源网络侵删
编辑丨新建区法院政务团队
原标题:《新建一女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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