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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下月起心理治疗可医保支付,去年心理治疗患者17万人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0月26日从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获悉,11月1日起,“心理治疗”项目纳入江苏医保支付范围,全省统一执行。
该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明确,心理治疗为接受规范化心理治疗培训的精神科医师或取得心理治疗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在适宜的独立治疗空间,针对符合心理治疗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应用规范化的心理治疗技术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进行心理治疗,消除或缓解患者心理障碍表现。每次不少于60分钟。
2021年,江苏全省接受心理治疗的患者近17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400多万元,次均负担140元左右。在今年初举行的江苏省人代会上,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朱劲松提交了“关于将心理治疗有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朱劲松表示,精神卫生问题既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据统计,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总负担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心理治疗通常一周一次,患者往往需要连续多次治疗,有的疗程长达数年。这对患者而言经济负担较重,不少心理疾病患者因此不能得到及时治疗。
《通知》明确,江苏省执行三类、二类和一类收费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200元/次、180元/次和160 元/次。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实际收费低(等)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其中,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20%;实际收费超过医保支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负担。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103家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已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253家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立的精神科,随同医院一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同时,江苏13个设区市及84个县(市、区)已开通心理援助热线1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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