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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曝光十起黑校车案例:核载5人面包车载25名四五岁幼儿

刘鹏/中新网
2018-03-27 10:41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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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交警部门查处的息县超载面包车内密密麻麻塞满了幼儿。 河南交警总队供图
26日,在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河南交警总队集中曝光了10起典型“黑校车”违法、超员案例。其中,郑州一家私立幼儿园园长丈夫驾驶私家车充当校车超载100%送幼儿途中,因拒绝接受交巡警检查疯狂逃窜,最终驶入死胡同陷进花坛内被控制。该幼儿园园长霍某、司机程某夫妻二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26日,河南交警总队集中曝光的2018年以来河南全省交警部门查处的10起典型校车(“黑校车”)、面包车违法超员案例部分如下:

1月15日下午4时许,河南省息县一辆面包车行驶中车身倾斜,经查,发现车内全是四、五岁的幼儿。该车核载5人,实载27人(含1名驾驶人、1名老师、25名幼儿),超员22人(均系幼儿),且该车不是专业校车,驾驶员张某海没有经过交警部门的校车驾驶资格审核,车辆也没有经过县政府的校车许可,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系典型的“黑校车”服务。1月16日,张某海、幼儿园负责人张某水二人被息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月5日16时40分许,浚县黎辉幼儿园负责人李某发驾驶核定载客8人的小型面包车上路行驶,车内实载23人,除司机外全部为幼儿园学生,超员达187.5%。李某发“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2018年3月下旬,被滑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3月6日上午7时40分许,驾驶人刘某驾驶一小型面包车前往河南西华境内接送学生。由于该车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西华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刘新福做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3月7日15时40分,驾驶员周某(B1B2驾驶证)驾驶专用校车,行驶至鹿邑县付吴线5公里处时被巡逻民警查处。经查,周立新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超员驾驶(核载19人,实载34人)。目前,周立新已被注销驾驶资格,并被鹿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3月16日16时36分,平顶山驾驶员付某驾驶一辆中型客车违规载运某幼儿园幼儿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员付新民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且存在超员情况。目前,付新民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抄告市教育部门进一步处理。

3月6日下午,一辆面包车在郑州市上街区登峰路拒绝接受执勤交巡警检查疯狂逃窜,最终驶入死胡同陷进花坛内被交巡警查获。司机程某仍拒绝开门接受检查,在民警发现车内载满幼童的情况下,警告数次后破窗打开车门将司机程某控制。经查,该车除司机和一名成年乘员外还乘坐了12名幼儿园的孩子,对这一核载7人的面包车来说已经超员达100%。经了解,程某是上街区某幼儿园园长霍某的丈夫,该面包车是登记在霍某名下的私家车,平时充当校车由程某驾驶接送幼儿园部分学生上下学。目前,私立幼儿园园长霍某、面包车司机程某夫妻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3月7日下午16时许,正阳县一辆白色依维柯汽车,实载26人(含1名驾驶人、1名老师),超员19人(均系幼儿),超载27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驾驶员孙某勇没有经过交警部门的校车驾驶资格审核,车辆也没有经过县政府的校车许可,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系典型的“黑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3月7日,孙某勇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正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河南交警总队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的新规定显示,驾驶校车或客车如果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不论是否发生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下,即构成犯罪。为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幼儿及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河南交警将对易发生超员违法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安排充足警力开展严查严控,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幼儿园、中小学校的管理和教育,要求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黑校车”运送儿童,教育儿童及家长,拒绝乘坐超员车。

(原题为:《中小学安全日 河南曝光10起典型 “黑校车”违法案例》)

    责任编辑:李敏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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