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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妇16年前带着亡夫父母嫁人:和再婚丈夫一起赡养二老
3月24日,浙江丽水市遂昌县石练镇姚埠村被芳香四溢的炒春茶的香味笼罩着。
在村头的一栋农家别墅小院里,50岁的傅三平和50岁的老公朱永洪修剪着一盆盆兰花。“我现在就感到幸福,感谢我的前夫对我的照顾,也感谢现在的丈夫老朱对我的宽容。”
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变成了孤单一人。“前夫对我很好很好,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忘记他。”
失去亲人的傅三平每日以泪洗面,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差。
“大家都很不忍心三平继续呆在这里,想起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当时有很多人上门找三平谈婚事,都被她拒绝了。”傅三平的公公巫林松说,虽然他的儿子、孙女都走了,但他知道这件事打击最大的还是三平,“我们都希望她能够早点走出阴影,好好地生活下去。”
傅三平最终同意再嫁。“我要招一个上门女婿。”傅三平说,公公和婆婆年事越来越高,她想代替丈夫照顾他们,“叫了爸妈,就是我一辈子的爸妈了,何况他们一直拿我当女儿一样对待。”
很快,傅三平的事情在附近的村子里被传开了。了解到具体情况后,住在隔壁村的同龄人朱永洪找到了傅三平,他表示自己愿意成为上门女婿。傅三平考虑再三,觉得朱永洪为人忠厚、孝顺长辈,决定与他结婚。
傅三平提出再嫁的几个必要条件:爱逝去丈夫的爸爸妈妈,爱她,生的孩子要跟前夫姓。
朱永洪同意,二人于2002年结婚。
婚后不久,傅三平夫妻俩的女儿出生。女儿跟着傅三平的前夫姓。
“我觉得三平非常孝顺,跟她相处这段时间,觉得她非常朴实善良,让我觉得没有找错人。反正女儿是亲生的,跟谁姓并不重要,所以三平跟我商量女儿姓氏的时候,我也能够理解她。”朱永洪说,自从他来到巫家后,巫家所有人都把他当作自家人,他也非常感激,“只要一家人幸福快乐,没什么比这些更重要。”
按照农村习俗,儿媳妇并没有赡养前夫父母的义务,但傅三平却像对待自己亲生父母一样照顾俩老。随着傅三平公公婆婆年龄越来越大,生活自理能力大不如前。于是去年年底,傅三平把前夫的两个兄弟叫起来,商量今后一起赡养俩老的问题。
“我当时觉得,弟弟已经去世了,那照顾俩老应该只是我们兄弟俩责任,毕竟三平也成家了,不想再给她添负担了。”傅三平的大伯子巫樟富说,三平从嫁到他们家起,对长辈的孝顺他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当有人问起三平时,他都说是他的亲妹妹。
“大家这么多年一起生活,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像小孩姓氏这些问题,家里根本没有人会去在意。” 巫林松觉得,无论三平是做儿媳妇还是做女儿,她一家三口这辈子都将会是他最亲的亲人。
“前夫父母一直对我很好,虽然前夫去世了,但这份感情已经融入了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如今公公婆婆年事已高,照顾他们是我必须尽的责任。我很幸福,也很感谢有一个理解我的丈夫,是他让我拥有了一个和睦友爱的大家庭。”傅三平说。
(原题:带上公公婆婆嫁人,她要求女儿跟前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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