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以下区域风险等级(具体时间根据相关区域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起计算):
一、疫情中风险区(1个)
宝山区淞南镇长江西路以南、江杨南路以西、向阳河以北、西泗塘河以东区域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