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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整治培训纳入教育部门考核,不定期公示培训机构红黑榜

闻蔚/楚天都市报
2018-03-22 11:12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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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教育局等部门对外发布了《西安市规范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首轮督查结果》。学而思西安培训中心等机构被限期60天整改,停止招生的有10家,停止办学的有34家。

武汉何时开展督查、如何进行整治?昨日,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楚天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是今年教育工作的重头戏,我们将重拳出击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种种乱象。”据悉,对培训机构的整治情况,已列入今年武汉教育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纳入绩效考核。

有证机构亮证办学

目前,武汉市各区政府都建立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以区政府为召集人,区综治办、教育、工商、发改(物价)、公安、消防、房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武汉市各区教育局均要求,对辖区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培训机构,要加强监管。要求各民办培训机构签订《规范办学行为公开承诺书》,在学校显著位置悬挂区教育局统一制作的规范办学公开承诺牌,对亮证办学、收费、师资、招生等行为开展全方位自查并整改。

依法处理无证机构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未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培训机构,各区教育局要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函告街道办事处、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加强监管。

除了规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也要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此外,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要严格追究校长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对公办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实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一律通报曝光。

建立“红黑榜”制度

目前,武汉市校外培训市场最突出的问题包括:培训机构广告简章未经报审机关备案、聘用的教师不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与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地址不一致等。武汉市教育局已要求各区向基本合格机构、不合格机构下达书面通知,督促基本合格机构限期整改,不合格机构暂停招生、限期整改或履行终止程序。

针对这些问题,武汉市教育局也成立了工作专班,采取现场巡查、明察暗访、走访家长等方式,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导。教育部门还聘请了1500名师德师风监督志愿者对培训机构进行明察,50名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暗访,并建立“红黑榜”制度,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江岸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区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不定期公示民办培训机构办学情况,促进优胜劣汰。

提醒

三招验明培优机构正身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学生和家长应谨慎选择合法的培训机构,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

那么,如何辨别合法培训机构?武汉市教育局介绍,看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办学资质,有三种方式。

第一,看办学许可证。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下同)均持有《办学许可证》,注意许可证上的“办学内容”、“审批机关”和“有效期限”是否与实际相符。据统计,截至目前,武汉市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共有400个。其他部门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不能开展文化教育培训活动。

第二,查官方网站“验身份”。家长可登录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点击“民办教育网上查询”,可按区域、名称、地址三种方式查询。

第三,向学校所在区的审批部门咨询。各区教育局的咨询电话分别是:82220461(江岸区)、82819412(江汉区)、83804726(硚口区)、84815805(汉阳区)、87131617(武昌区)、86330238(青山区)、87884036(洪山区)、84898767(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67880082(东湖开发区)、83216647(东西湖区)、84854259(汉南区)、69811872(蔡甸区)、81820016(江夏区)、85915051(黄陂区)、89362135(新洲区)。

(原题为《整治校外培训纳入武汉教育部门绩效考核  培训机构红黑榜将不定期公示》)

    责任编辑:文聪玲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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