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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因问题电缆落马原副总唐宏波,花商人20余万搞装修
一年前曝出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令西安地铁公司原总经理陈东山、副总经理唐宏波等人纷纷落马。此二人因涉嫌受贿罪,于2017年7月先后被陕西省检察院逮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日前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唐宏波的身影出现在一起挪用资金案中。2013年,唐宏波在兼任西安地铁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时,曾要求该公司总经理王晖为其装修房屋,所涉资金230295元。
2017年6月,王晖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捕。
唐宏波 资料图“奥凯电缆门”后落马
2017年3月,一则网帖举报西安地铁3号线电缆存在问题,当月,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地铁3号线所使用5种规格的由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缆取样送检结果均不合格,此后,多名相关负责人被追责。
“奥凯电缆门”事件爆发后的2017年3月28日,西安市纪委发布了因涉嫌违纪接受调查的12人名单,其中第一位即西安地铁办原副主任、西安地铁公司原副总经理唐宏波。同年6月,中国政府网刊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称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其中给予唐宏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西安市地铁办于2010年10月发布的一份领导及分工信息显示,唐宏波为该办副主任,兼西安地铁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土地储备和地铁三、四号线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土地储备处、工程一处、工程三处。
2016年3月23日,西安市政府免去唐宏波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职务。此后,其赴西安市科协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正局级),直至落马。
2017年7月,陕西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将唐宏波逮捕。此后,再无其消息传出。
澎湃新闻近日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唐宏波身影出现在一起挪用资金案中,该案所涉公司曾为西安地铁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地铁置业有限公司。
西安地铁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档案显示,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11年10月17日,股东为西安地铁公司(国有独资)和陕西置地置业有限公司(民企)。2015年10月16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唐宏波变更为王晖。
目前,西安地铁公司仍持有西安地铁置业公司20%的股份。
要求商人为其装修房屋
2017年9月11题,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以雁检诉刑诉[2017]93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晖犯挪用资金罪,向雁塔区法院提起公诉。
雁塔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17日,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置地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西安吉祥地铁置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西安地铁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西安地铁三号线“吉祥村站”项目建设经营。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唐宏波任地铁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王晖任地铁置业公司总经理。
2013年8月左右,唐宏波让王晖帮其装修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裕丰馨苑小区一房屋,王晖决定由地铁置业公司员工杨某、王某具体负责装修事宜。期间,经王晖同意,杨某、王某从地铁置业公司借款共计230295元用于房屋装修,截至案发前上述款项一直未归还公司。
2017年4月7日,王晖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6月9日经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批准由公安高新分局执行逮捕。
案发后,王晖亲属代其向地铁置业公司退赔230295元,西安地铁置业公司对王晖的行为表示谅解,表示不再追究王晖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2017年12月25日,西安雁塔区法院判决王晖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该判决书还显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10月7日止。
判决书显示, 2017年10月7日,王晖被雁塔区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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