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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男子谎称挖到“金龟”平分钱财行骗,涉案7万余元被抓

湖南公安官微
2018-03-21 11:39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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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州双牌警方成功摧毁一个跨省系列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系列“金龟”诈骗案10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

1月28日,永州双牌县发生一起“金龟”诈骗案,一群众被3名外地男子以挖到“金龟”平分钱的方式诈骗1.8万元。案发后,永州双牌警方高度重视,组织多警种合成作战、全面侦查,迅速查明陆某(男,51岁,湖南新化人)、周某(男,42岁,湖南新化人)和郭某(男,61岁,湖南新化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持续追踪,于2月底在衡阳市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1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陆某、周某、郭某在双牌县步步高超市附近拦住受害人何某某,谎称是电信公司安装信号塔的工作人员,公司要在县城后山修建信号塔,聘请何某某为向导带路上山选址建塔。在山上,陆某等人勘量现场后,又称人手不够,以高薪聘请何某某帮忙挖坑。在挖坑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陆某“挖出”一个金光闪闪的“金龟”,并鼓吹价值连城。犯罪嫌疑人周某、郭某表示不相信,其中一人当即打电话给“专家”咨询,“专家”评估这只“金龟”是文物,价值180万元。天降横财,犯罪嫌疑人周某、郭某以“见者有份,4人平分”为由,鼓动何某某一起要求陆某同意平分,并最终达成4人平分协议。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由于“金龟”属于文物,需要上交给国家相关单位,建议在场人员凑钱购买等量黄金上交相关部门,再由4人将“金龟”私下变卖,所得的钱4人平分。犯罪嫌疑人陆某提出将金龟暂时放在何某某家,然后4人凑钱买黄金制作一只一样的“金龟”上交国家。何某某深信不疑,迅速筹到1.8万元现金交给犯罪嫌疑人陆某。事后,何某某回到家中与家人陈述此事,并仔细观察“金龟”后才知自己受骗,当日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陆某、周某、郭某以“挖金龟、平分钱”的方式,流窜广西、湖南等地多次诈骗他人钱财。目前,陆某、周某、郭某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警方析案

类似“金龟”诈骗,虽已老套,但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犯罪嫌疑人冒充电信、水电、地质勘探等单位户外施工人员,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造预震铁塔、移动基站或检测土质等种种理由,聘请受害人挖地,挖出“金龟”后,谎称是很值钱的文物,提出私分,将“金龟”押于受害人家中,诈骗钱财。这类诈骗案件,犯罪分子瞄准文化程度较低、对文物知之甚少的人群,利用受害人贪图钱财的心理,诱使受害人上当受骗。受害人因深信不疑而任由犯罪嫌疑人摆布,被骗取家中辛苦多年的积蓄,甚至向他人借款。

警方提醒

骗子行骗得手,就是始于受骗人贪财心理,虽然骗人手法拙劣,却往往能够得逞。对来路不明的财产,要提切实高警惕,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如果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宋蒋萱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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