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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江湖|合规怎么做:想想孔子的“当”
长假后的周一(10月10日),股市表现欠佳,且多个话题引起热议。
其中之一,是因为添加剂问题而备受关注的公司表现,比如海天味业大跌9.35%,交易量达到21.31万手,创下近期交易规模的峰值。与之对应的另一家上市公司,千和味业则一字涨停,交易规模高达55.81万手,同样是近期最高。
另外还有一则新闻,即我国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所谓的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按照海天味业10月10日发布的公告,公司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是其产品最大的消费市场,公司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致力于打造让消费者放心和满意的高品质产品,但为何会引起投资者的“用脚投票”呢?
你可以说,你家产品是“合规”的。但站在会计的角度看,我们不仅仅看“结果”,还要看“过程”;立足内部控制,则不仅仅要求“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还要做到“诚信和价值观”。海天的“合规”还有提升的空间。
回到会计的历史,按照周礼的记载,“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意思是说,每年年终的时候,会要求各个部门实事求是地整理文书资料,接受他们的会计总账,据以评判政绩;而三年则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考核,对众官吏的政绩进行评价以决定相应的奖惩。从这点上看,会计是两层含义,即每岁“会”、三年“计”。
以今天的上市公司为例,可能就不需要等到“岁终”、三年那么久了,有一个消息,立即就在市场上反映出来了。如果说大盘在跌,你也在跌,那属于正常,需要关心的是你跌的幅度不要太大;而你跌,同行却在大涨,你就要反思其中异乎寻常之处了。
这也是一种“考核”,是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原来需要归口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的事情,现在由市场直接、即时地反映了出来。
相关公司可能觉得自己非常冤枉,因为所有的产品质量、食品添加都是“合规”的,但问题是,短期内市场失去了对你的信任,你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重建信任。
中国的至圣先师孔子,曾经被视为较早的“会计”之一。理由是在《孟子·万章》中曾经记载,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这句话有很多人进行过解释,但似乎并没有形成共识,甚至这个“当”读第一声还是第四声都有争议。
在我看来,这句话应该放在整个场景中来解释。孔子说过,自己小时候“多能鄙事”,不仅仅做过“委吏”,还做过“乘田”,也就是既做过库房管理员,也做过牧场的小官。为什么多能鄙事?因为穷嘛,为了糊口。也就是坐这个位置是为了饭碗,但在孔子看来,工作不仅仅是饭碗,还需要尽职尽责,所以做“会计”的时候,能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做牧场管理员的时候,能够做到“牛羊茁壮成长”。
从这点上看,这个“当”应该读第一声比较合理。按照说文解字的说法,古汉语的“當”有“田相值也”的意思,本意也许是抵得上;而《史记》里面是会稽,经得起他人的稽核检查,不存在失职问题。因此,我理解这个“当”有“当责”之意,做的工作让别人挑不出来毛病。
回到《孟子·万章》,在同一段落中还有一句话,“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大概的意思,类似于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如果你已经在庙堂之高而没有推动“道”的施行,那是应该感到羞耻的。
按照相关企业发布的定期报告,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调味品行业的“油、盐、酱、醋等”是老百姓“衣食住行”中最基本的刚性需求。民以食为天,调味品更是老百姓日常餐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行业的龙头,其产品销量连续25年名列行业第一。这个位置来之不易,在疫情尚未缓解的背景下显得尤为珍贵,也凸显了公司产品的刚需特征。
但是,一个添加剂问题就可能给公司形象带来重击,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企业的逻辑已经发生了变化。比如,以前我们会关注股东、员工、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今天可能更关注企业的精神财富,尤其是顾客、合作伙伴、员工、股东乃至社区对企业的信任。建立信任很难,但毁去它却似乎轻而易举。
美国股神巴菲特曾经在《奥马哈世界先驱报》就彼得·基威特的去世写了一篇颂词。彼得·基威特父子公司据说是世界上最赚钱的建筑公司,而巴菲特从来也没有和基威特做过交易,但因为基威特拥有《奥马哈世界先驱报》的股份,而巴菲特曾经担任该报的董事,于是两人有了了解。
巴菲特转述了基威特的观点,即“声誉就像是精致的瓷器,价格昂贵,不易获取,但是却很容易破碎”,显然基威特对声誉这个无形资产极为重视,而巴菲特也非常认同。但仅仅重视或者说是不够的,还要体现在日常的行为中,尤其是在面临艰难或道德决策的时候。
基威特很睿智,他说做决策时,“如果你不确定是对还是错,就考虑一下你是否愿意把它登在晨报上”。经济的账相对容易算,道德的账可能就比较难算,怎么办,让大家帮你算,就是把你做的事情广而告之地暴露在晨报上、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你还能够安之若素吧。
就相关企业的添加剂问题,我觉得也可以参照这个原则处理,即公司的治理层和管理层在产品的制造、生产过程中,愿不愿意把相关信息阳光化,能不能够承受得住社会公众的审视,声誉可不可以经得起考验,如果可以,那么股价的一时涨跌就不是问题。
回到合规上来,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比如20世纪70年代的“水门事件”,直接催生了美国1978年出台了《反海外贿赂法》,重点是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打击。事件中的主角尼克松总统也可能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合规”的,但最后还是因丑闻而黯然下台。
对企业而言,合规是一种最低要求,正如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一样。但仅仅做到形式上的合规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切实当责履职,建立信任。要引导企业合规,就需要胡萝卜和大棒并举,让遵守的得到奖励,违反的受到惩罚。
“规”的范围很广,被揭露出来的“违规”行为也很有限,但企业不应该有侥幸心理,因为奖惩并不仅仅局限于执法部门,还有来自市场的力量,甚至是声誉的打击。因为合规问题被罚,遭受的罚款金额往往是可见的,但声誉的损失甚至对其他公司的无形影响则无法估量。从这点上看,国资委适时出台合规制度要求是必要的,对央企而言,不仅要强调党内法规,还要关注国际标准;不仅设立首席合规官,全面参与重大决策,确保管理职责到位,还要有合规委员会,出台制度完善机制,体现集体决策的优势;甚至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测,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当然,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是央企,但是作为一家产品出口至80多个国家的行业标杆企业和上市公司,相信其合规管理一定不差。然而,仅仅符合“看得见”的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对那些“看不见的”、没有明确规定的模糊地带,公司也要有意识和机制来建立市场信任。尤其有必要想想孔子的“当”思想,能不能够经得起稽查;想想基威特的“瓷器”比喻,愿不愿意把自己的行为刊登在第二天的晨报上。
合规不仅仅是法律法规制度章程,而是意识、行为、责任。企业需要在“合规”的基础上“多打粮食”,更要塑造合规的文化,建立股东、债权人、客户、员工、供应商乃至社区的信任。
(本文为澎湃商学院独家专栏“会计江湖”系列之三十四,作者袁敏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博士,研究方向:内部控制、资信评级等,出版有《资信评级的功能检验与质量控制研究》、《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与案例》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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