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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大梁缺陷却向购房者隐瞒,金陵雅颂居遭投诉后被迫换房
均价4.7万/平方米、位于南京秦淮城中商圈的楼盘“金陵雅颂居”,开发商因自行变更房屋结构,却未告知业主,被投诉至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南京市消协获悉,经多次协调,开发商给该业主予以换房并补偿其相应的损失。3月15日南京市消协公布了“2017年南京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此案身列其中。
本文图片均来自“南京地产live”微信公众号据南京市消协人士介绍,2015年11月,赵先生购买了香港嘉里集团下属永裕置业(南京)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陵雅颂居”住宅一套。2017年3月他前往楼盘现场时发现,他所购房屋主卧有一道大梁,施工人员正在用吊顶装饰施工,试图隐蔽该处大梁。
而该梁在样板房中并未有任何体现,开发商也从未向赵先生提及此处有梁。赵先生发现,由于该梁结构较大,占用了房间的高度,将会影响此房间的正常使用。收到赵先生投诉后,南京市消协约谈了开发商永裕置业(南京)有限公司。对方表示:“如果告知消费者该结构梁缺陷,消费者怎么可能还会购买?”在开发商看来,在房屋销售及建设过程中,对所售商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事实以及隐瞒不利因素,是一种业内潜规则。
公开资料显示,开发商永裕置业(南京)有限公司系嘉里集团旗下公司,该集团旗下的嘉里建设有限公司和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均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集团业务涉及酒店业(香格里拉酒店)、物业发展及管理、种植业、集装箱码头、货运、物流(嘉里大通)、金融、保险业、食用油(金龙鱼)、媒体等。随后,南京市消协会同验房专业人士了解到此事的背景:开发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遭到附近居民举报,提出雅颂居部分建筑遮挡了他们房屋的阳光,南京市规划局遂按照南京市日照分析相关条例,重新对雅颂居小区进行了日照分析,发现其中部分建筑对附近小区确实造成了阳光遮挡,导致该小区部分家庭无法满足“大寒日持续日照一小时、累计日照两小时”的最低标准。因此,南京市规划局要求雅颂居开发商对建筑设计进行局部调整。
这导致赵先生购买的房屋顶部结构发生变化。但开发商当时并未主动告知业主。
综合上述调查,南京市消协认为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建设过程中因自身工作失误导致房屋结构产生变更,对业主房屋构成严重的不利因素,却并未告知消费者,应由开发商承担全责。最后经多次协调,开发商给该业主予以换房并补偿其相应的损失。
南京市消协表示,本案开发商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同时,开发商也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在开始处理此案时,开发商还隐瞒事实真相,推卸责任,给消费投诉的解决带来不利因素。
南京市消协提醒,当前,房地产销售一直处于期房销售模式,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只能通过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图纸、沙盘模型、销售员的描述及样板房对所购房屋进行了解,这就给消费者带来很多局限性和消费陷阱。同时,由于房地产行业长期处于卖方市场,“霸王合同”、“霸王条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此,市消协建议广大房地产消费者,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依靠消费者组织和专业团队,有效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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