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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个很“驴”的作家

2022-10-11 19: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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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天花乱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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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推荐一个作家——郑小驴。

最早看到郑小驴这个名字,是在某著名文学期刊上,那期列了一堆实力青年作家的名号,令人惊叹于竟然还有这么多大好青年在文学这块沃土或盐碱地上默默耕耘。随着时间流逝,在列的几十号青年作家,许多都记不得了,唯有“郑小驴”三个字,却像被电焊焊实了一样,在脑海中冲刷不去。

我猜,郑小驴应该是个笔名,而且是个起的很绝的笔名。

这个名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是《金瓶梅》里有个“潘驴邓小闲”的典故。“郑”和“邓”发音相似,遂一看到郑小驴三字,便联想到《金瓶梅》,这种中国人特有的想象力递进功能,鲁迅在杂文中有所提及: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体……

我当时有个判断,能起这种笔名的作家,写的东西肯定不会乏味。

● 郑小驴

这个判断在《天花乱坠》的阅读中得到了验证。

这是一部六万字的中篇小说,郑小驴用幽默、辛辣乃至炫技式的笔触,将一个南方村庄点染得活色生香。郑小驴在小说中发挥出他会起名的天才,给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安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名字,让他们各就各位,挥洒性情,演出了一场“天花乱坠”的大戏,而郑小驴则是这场大戏的总导演。

二告,小钢炮,火鸡,窃牯仔,香茅鸡,这是村里的一群后生,打架泡妞,四处浪荡,没一个省油的灯;细妹,喜梅,水莲,米花,燕瘦环肥,风骚各异,是让村里男性为之疯狂的奇女子;高级,罗忠财,二先生,春华,光头白是村里的莽汉,有着各自的际遇和传奇。

将这些奇形怪状的魔幻角色串起来的,是一个叫冬瓜的男孩,也是郑小驴以第一人称叙述的“男主角”。这个冬瓜看似木讷,却有个绝活——倒立。倒立之于冬瓜,是一种生活方式,他遇到开心的事倒立,遇到不开心的事也倒立。

有人问,冬瓜,你为啥要倒立呢?

冬瓜回答,倒立卫星看不清我。

这种“倒立”其实是一种独具视角的“作家之眼”,郑小驴用它来观察身边的村庄和人,再来一番文字的说学逗唱,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招牌开门迎客,对读者挤眉弄眼地唱道:我带你认识认识俺们屯里的人,尤其是女人。

读者翻开《天花乱坠》,看到的绝非“乡村爱情”那种和谐滑稽的戏码,而是具有思想沉淀的超豪华限制级plus版本。

作者在小说中津津乐道的,无非饮食男女那点事儿,看毛片,打群架,去东莞啥的,却在不经意间,暴露了中国乡村的诸多病灶,并指向了当下如火如荼的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最大真相——乡村的凋敝。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提到,中国乡村是一个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熟人社会”,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商业社会的基础,从血缘到地缘的转变,是近现代中国的一条必经之路。

在书单君看来,郑小驴的《天花乱坠》和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的是一档子事,只不过费孝通用的是正襟危坐的社会学语言,郑小驴则用的是嬉笑怒骂的文学语言。

郑小驴写《天花乱坠》时,还是个大二学生,得知这一点后,书单君有点惊到了。其驾驭文字的功力,俨然金线之上的高手,绝非“雏儿”,想来他必是饱读经典,站在诸多巨人肩膀上,并且具备从事写作这行的最关键要素——天赋。

如果说这种天赋或者天才,在《天花乱坠》里以爆炸的方式呈现,给人以惊艳之感,那么在他的另一本书——《去洞庭》中,则是静水流深,让人看到一种更恢弘的气象。

#02

去洞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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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洞庭》是一部长篇小说。

就可看性来说,郑小驴的《去洞庭》非常好看,从一桩强奸案写起,案犯同受害者共乘一车,行驶在去洞庭的路上,途中遭遇交通意外,翻落山崖,留下迷踪。

一行行文字如同一帧帧电影画面,让读者仿佛在观看一部犯罪片,作者像一名私家侦探,拨开层层迷雾,如俄罗斯套娃那般,对涉案人员逐一剖析,由表及里,层层深入,直至抵达人性幽暗而深邃的隐秘角落。

这点,与郑小驴同龄的作家文珍也有同感,他说,“这是作者写得最复杂的小说,完成度大概也是最高的……一幕幕都像是电影的分镜头。”

小耿是强奸案的男主角,对于这个角色,郑小驴并未将它脸谱化。

小耿人如其名,耿直得不懂转弯,干什么都一根筋。他是农家子弟,家境贫寒,砸锅卖铁换了台二手福田,一家四口靠此维生。麻绳偏从细处断,父亲得了尿毒症,小耿一度想把自己的肾换给父亲,但30多万的手术费让他空有一颗孝心和一只好肾。

突然的变故,让小耿中断了学业,上不了三本,只得跟着舅舅谋生,在工地上做点电线埋管,预留地漏、马桶孔之类的粗活。

年轻不羁的心总向往高处,小耿躺在凉席上,反复读《平凡的世界》,种种激情在他胸中荡漾,不甘心一辈子做他人脚下之泥,却又拔剑四顾心茫然,找不到突围的路径。

如困兽般的小耿,偶然看到一条疯传的微博:早点睡了,起来后去平和堂,明天长沙反日活动,看能不能抢两块劳力士回来!

第二天,小耿没去工地,加入了反日游行的队伍,在暴怒的人群中找到了挥洒激情的渠道,并暂时忘记了个人的苦难和困境。小耿带头砸了日系车,上了报纸头条。

这个情节,想必郑小驴是从前两年的社会新闻中得到的灵感,但在阅读中并不感到突兀,因为他将小耿这个人物写活了,小耿的成长经历和遭遇,让他的砸车暴行,符合人物行事的逻辑链条。

经过自己的一番“努力”,小耿终于上了新闻,进了局子,并在精虫上脑的状态下,对弱者挥刀,成了一名强奸犯。

小耿这类底层青年,就像一个极度敏感的人,被剥掉了衣服,甚至剥掉了皮肤,在狂风暴雨的不仁天地中狼奔豕突。

在洞庭鱼馆当服务员时,小耿遇到了他的“贵人”——史谦。这里的“贵人”,是小耿一厢情愿的想法,事实上,这个史谦正是在反日游行中,被小耿等热血青年围攻的苦主之一。

史谦得知小耿怒砸日系车的英勇事迹后,知人善用,给他安排了一个“买凶拍人”的活儿,并模糊地暗示他事成之后,能花钱给小耿的父亲治病。

此刻,史谦和小耿都未料到,在这场买凶拍人背后,是命运设下的残酷迷局。

史谦属于改开后先富起来的那批人,也是饱暖思淫欲的典型代表。

四十岁时,史谦事业达到巅峰,趁势包养了一个20多岁的女大学生,结果玩砸了,女大学生怀孕,要跟他商量商量“转正”事宜。

史谦不从,觉得不过玩玩而已,谁料纸包不住火,妻子得知真相,毅然与他离婚,带着女儿离他而去。家庭破碎后,史谦索性放飞自我,甩了女大学生,混迹声色犬马,过着纵欲的生活,直到遇见一个叫顾烨的文艺女青年,二人携手,重组家庭。

然而,这桩老少配的婚姻并不和谐,身心寂寞的顾烨搭上了青年作家岳廉,二人如干柴烈火般搅在一起,并在一次激情过后,用手机拍下“艳照”。

岳廉向友人显摆时,导致照片流出,一个匿名者,将岳廉和顾烨的亲密照发给史谦,酿成一出“艳照门”事件。

史谦得知自己被绿,虽怒火中烧,却不露声色,他寄情于自己和顾烨生下的可爱男孩,为了儿子,戴顶绿帽子不算啥,不想再一次家庭破碎,弄得妻离子散。

怎奈命运无情,史谦被绿后,跑去做了个亲子鉴定,结果令他如坠冰窖:儿子不是自己生的。

打击接连而至,史谦头上绿了,生意也黄了,得知儿子非亲生,他更是怒火攻心,遂生出买凶拍人的念头,给了打工仔小耿一点甜头,让他料理料理岳廉。

小耿与岳廉、顾烨二人,其实也有着宿命般的交集,当日,小耿犯下强奸案后,与受害者张舸乘车行驶在去洞庭的公路上,而岳廉和顾烨正好也开着史谦的越野车进行着他们的“偷情之旅”。

在不同人生的交叉点,两辆车撞在一起,撞出了这本《去洞庭》。

#03

路遥知“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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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书单君在前面所说,单论可看性,《去洞庭》无疑是精彩的,但在精彩背后,是否还隐藏着什么深意呢?

书单君认为,《去洞庭》的内涵分为两层,第一层是在故事情节上被阅读,即事件层次。

在这一层次,读者读到的是一部充满刺激和猎奇的犯罪故事,郑小驴用白描的手法,推进故事情节,揭开罪案迷雾,读起来有一种速度感,就像读类型小说,或者像看类型电影。

读者读到的是触目惊心的底层悲歌,是都市男女的情欲秘史,是惊险刺激的犯罪实录,但在这些情节背后,郑小驴显然设置了更深刻的内核,那么,这个内核是什么呢?

这就要说到《去洞庭》的第二个层次,即社会历史层次。

小耿在游行中,仰仗山呼海啸的同行者壮胆,怒砸私家车。这类事现实中曾发生过,许多人看到新闻,会简单粗暴地给“小耿”之流贴上“低智”、“无知”、“爱国贼”等标签,但却忽略了“小耿们”身处的现实绝望境地。

史谦被游行青年围攻时,也在内心发出感叹,他们就是一帮流氓、痞子,未来你能指望这些人吗?

其实,塑造史谦和小耿命运的是同一个现实——改革开放后的中国。

● 深圳的改革开放标志性雕塑作品《闯》

史谦赶上好时候,凭借自己的本事,分享到了改革开放的红利,靠经商赚了钱,却也迷失在物欲横流的市场经济中,纵欲无度,背叛家庭,到头来自己戴了绿帽。

小耿则代表了底层的遭遇,父亲的尿毒症轻而易举地毁了他们这个家,几乎没有任何扭转命运的机会。史谦偶尔对他流露出的怜悯,就能让他感激涕零,将对方当作生命中的贵人,甚至不惜冒着成为杀人犯的风险,为老板干脏活。

但社会的归社会,个人的归个人,时不我与的荒谬并不能成为个体作恶的理由。

通观整部小说里的人物,几乎都没有好结局,小耿孑然一身,犯下重罪,难逃法律制裁;史谦生意失败,绿帽高戴,丢了老婆,没了儿子;岳廉和顾烨这对越过道德边界的“亡命鸳鸯”,一死一伤,永远失去了彼此。

《去洞庭》中人物的惨烈结局,饱含着郑小驴苦心孤诣的设置,其中有对社会的批判,也有关乎良知的救赎。

在最后一章,劫后余生的张舸,从车祸的昏迷中醒来,这个人物是书里最纯粹的“被侮辱与损害”的角色,接连的厄运,让她精神失常,却自始至终,没做出任何伤害别人的事情。

郑小驴将故事里最后的温柔,赋予了这个角色。

小说末尾,张舸让父母推她去洞庭湖边,夕阳西下,漫天芦花如雪,湖面闪烁着点点金光,在货轮悠长的汽笛声中,落日缓缓坠入了地平线。

在一部充斥着欲望、苦难和暴行的长篇小说中,最后压卷的那个人性砝码竟然是——善良。

知名作家阿乙对这部小说的评价是:

这部小说代表了一种写作上新型的混搭,一种文学强烈意志和通俗的结合:“在路上”+“小报噱头”。有凯鲁亚克的意思,有青年人的冒险,剧情惊心动魄。我被它叙事上迷人的速度一直拖拽着。

郑小驴果然是高手。

在一个采访中,郑小驴说到他笔名的来历,其实没啥特殊含义,就是为好玩,他热爱长跑,有“驴友”之意,外加驴很有耐力,以此来自勉。

虽然年轻,但郑小驴在文学上已然硕果累累,他著有小说集《1921年的童谣》《痒》《少儿不宜》《蚁王》等,长篇小说《西洲曲》《去洞庭》,曾获茅盾新人奖、紫金·人民文学之星小说奖、湖南青年文学奖、毛泽东文学奖等多种奖项,部分作品被译介为英语、日语、西班牙语等。

路遥知“驴”力,在文学这场马拉松里,郑小驴是否能拔得头筹,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原标题:《推荐一个很“驴”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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