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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尖兵人物 丨 法院的书记员,我们的调解员
编者按: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先进典型是一面旗帜,引领着时代前进的方向,给人以鼓舞和力量,是一种有形的正能量。为引导全院干警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汇聚争当先进的强大正能量,海门法院从党建、审判、执行、综合服务保障等岗位评选出了10位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挑重担、扛重责的“十大尖兵人物”,囊括了员额法官、司法警察、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展示了海门法院干警“忠诚于党、公正司法,服务于民”的崭新风貌。以“十大尖兵人物”的先进事迹为主线,通过光影与文字,展现先进典型个人风采,让典型精神的种子在全院干警中生根发芽、繁荣生长,进一步激发真抓实干,奋力拼搏的精神,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天展示的是海门法院速裁庭聘用制书记员张瑾。
十大尖兵人物
张瑾同志是一名1994年入职法院,在审判一线工作、奋斗了近30年的老同志;同时,也是2021年走上人民调解员岗位,工作在非诉解纷第一线的新同志。作为书记员,三十年来,她全身心服务法官、服务审判,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作为调解员,一年来,她尽全力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春风化雨、解忧纾困。岗位履新,服务举措常新;职责转变,司法初心不变。
态度严谨、工作高效,
做一名能力过硬的书记员
书记员,需要掌握的业务技能渗透于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归档等方方面面,虽然不像审判执行工作那样具有技术性和挑战性,但对书记员个人能力素质的要求也很高。其中,庭审是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事关裁判的结果。作为一名见证了海门法院三十年改革发展进程的资深书记员,张瑾从开始的手记,到速录机,再到讯飞、语音记录,始终做到了最快学习、尽快适应、熟练运用。在庭审记录过程中,她始终坚持做到:一是庭前熟悉案情。熟悉案情是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前提,只有在庭前阅读案卷材料,才能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案件基本事实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观点大概了解,做到心中有数,有效提高庭审记录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庭审集中精力。在庭审过程中,书记员需要精神高度集中,保持头脑清晰,全神贯注地倾听法官的提问及当事人的陈述,理解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并及时流畅记录完整,切实做到听准、快记。如果精力不集中、反应不敏捷,就很可能会漏记关键性的问题或陈述,最终影响案件的处理。三是锻炼录入能力。运用电脑进行庭审记录,打字速度以及正确率非常重要,这是做好庭审记录的基础,只有提高速度才能适应庭审节奏,全面、准确地记录庭审内容。四是注重文字处理。有的当事人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在庭审过程中,说话速度快,急起来甚至语无伦次,或者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也会给记录带来一定的困难,这就要求书记员要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在了解案件的基础上理智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想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抓住重点并迅速记录,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取舍,做到详略得当。五是熟悉相关法律。法律法规是书记员做好记录工作的后盾,掌握和熟悉法律知识是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也为书记员记录及做好其他工作奠定了基础。
正是因为在以上五个方面严格自我要求,持续学习历练,张瑾的表现才能够得到审判人员的一致好评。多年来,她多次参与观摩庭审记录,在法院书记员庭审记录比赛中荣获第一名;多次代表海门法院参加南通市书记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荣获三等奖;在2020年南通市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荣获个人优秀奖,并长期被聘任为院书记员业务内训师。同时,在江苏法院书记员岗位考核中,经过理论与技能考核,被评定为高级书记员,成为全省22位高级书记员中的一名,也是海门法院唯一一名高级书记员。
热情服务、耐心聆听,
做一名定分止争的调解员
近年来,海门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非诉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在非诉服务中心设置诉前调解工作室,选聘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退休干警、机关干部、社会人士作为特聘调解员。张瑾因其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素养,被选聘为第一批调解员。虽然岗位和角色的转变给她带来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但她坚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工作信念,毅然走上新的岗位,从头学起、接续奋斗,继续发出一位法律人的光和热。在进驻非诉服务中心后,她虚心向同事学习,充分了解诉前调解的工作流程,学习“江苏微解纷”程序的使用方法。充分发挥其多年一线书记员工作的丰富经验,很快就总结出了一套缓和当事人矛盾,提升调解效率的工作方法。
比如,在原告张某与被告周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结欠原告装修劳务费用,多年催要未着,一纸诉至法院。而这个案件由她组织调解,从与双方电话沟通中了解到原告多年不支付的原因在于被告在装璜中存在瑕疵,屋顶有渗水现象,原告曾为催要劳务费发生争吵,并多次报警,均未解决。她深感当事人矛盾颇深、积怨已久,如果仅仅在电话中沟通肯定是毫无结果的,于是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而双方一碰面就像针尖碰到麦芒,一开口就是辱骂、争吵,气氛十分紧张。所以她就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首先让自己成为当事人最好的被倾诉者,耐心地倾听他们各自的陈述,让当事人感觉到亲切感,然后安抚他们的情绪,走进他们的心理,采用“攻心式”调解手段,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分析案件的利弊,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从情理与法理、诉讼成本等多角度耐心劝说,使他们的心态慢慢平静下来。眼看时机已经成熟,她便及时抛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对渗水部分进行修复,被告也同意当即支付一部分劳务费,两方成功握手言和。此时,虽然已经下午一点多,连午饭也没来得及吃,但是对于能成功化解一起如此激烈的矛盾纠纷,她觉得所有的付出和努力都是值得的。
在原告施某与被告施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租赁原告的车库,堆放建筑材料,租赁期限已届期,但迟迟未能腾空房屋、交还钥匙,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迟延交付房屋的租金1500元。当接到该案时,张瑾开始认为本案诉讼标的比较小,案情并不复杂,肯定能调解结案,无需进入诉讼程序。于是打电话给被告,而被告接到电话后虽满口答应近期内会腾空房屋、交付钥匙,然而过了几天,却仍无音讯。再次打电话联系,被告又称自己在上海因疫情原因无法回海处理。由此,原告再也不相信被告的话语,要求立案处理、无需调解,并称为此曾报过警,也未有处理结果。这时,张瑾突然意识到,本案看似简单,实际双方矛盾是十分尖锐的。她重新认真阅读原告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发现原来被告施某某是某公司的销售员,委托其租赁的车库用于堆放公司的建筑材料,被告认为这是公司行为,所以一直拖着未办理交付手续。于是她再次与被告沟通,以案释法,告知其签订合同的相对性,以及法律的后果,成功说服被告接受调解。随即,在她的耐心劝说下,原告也同意接受调解。因原、被告均不在本地,张瑾便通知双方登陆微解纷小程序,进行视频调解。经过一番调解,最终被告同意当即支付迟延交付的房屋租金,在二天内腾空房屋、交付钥匙,并也信守了承诺。原告收到钱款后,连声感谢她的处理公平公正。原告父亲前来领取房屋钥匙时,握着她的手无比激动地说:“我们为了要回这个车库,已经长达几个月了,而一诉到法院,就被你们诉前成功调解,还没有支付一分诉讼费用,太感谢了。”在这起案件中,张瑾领悟到了,一些案件看似简单、标的不大,但实际双方背后隐藏的矛盾可能十分尖锐,必须认真研究卷宗,在聚焦调解案件本身的同时,也要将背后的矛盾一并化解,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直指焦点、高效调解,推动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自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张瑾已调解案件538件,近期月均调解案件超35件,连续被评为“海门法院调解之星”。司法为民、服务群众,30年前迈入法院时的初心,如今依旧未忘。岗位虽变、初心永恒,她将用自己的真心和努力,为推动平安海门、法治海门建设贡献了最大智慧和力量。
原标题:《十大尖兵人物 丨 法院的书记员,我们的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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