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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恩迪委员:建议尽快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一年有余,而千呼万唤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仍未更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张恩迪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更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提案”,他指出,目前的保护名录未包括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中涉及中国的405个受威胁物种,同时包含了197个无危种。过时的名录影响了对我国濒危物种的有效保护,需要尽快更新。
我国现有的保护物种名录在过去近20年中没有更新,未及时准确地保护我国的濒危物种。其中既有在过去20年中由于过度利用和栖息地丧失而变为濒危的物种,也有因当年信息不足保护级别定位欠准的物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1989年颁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于1999年颁布,至今分别只进行过一次微调。
而这两份名录中没有包括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以下简称IUCN)红色名录中涉及中国的405个受威胁物种,同时包含了197个无危种。此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一直处于“讨论稿”的状态,至今尚未正式颁布。
“过时的名录影响了对我国濒危物种的有效保护,需要尽快更新。” 张恩迪建议,新建国家自然资产保护与管理部门,依据IUCN红色名录评级和《中国自然观察2016》的物种保护状况评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做出调整。
2017年,多家自然保护机构联合发布了《中国自然观察2016》。这份报告对中国的1085个受威胁物种2000-2015年间的保护状况做了评估,包括现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中的全部物种,以及IUCN红色名录中所有受威胁的中国物种。结果显示,其中状况改善的物种只有102个,变差的738个,剩下245个信息缺乏。
张恩迪建议名录调整时可将IUCN红色名录中濒危、极危两个等级的物种,调整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物种;在《中国自然观察2016》中评分低于-2(含)的物种,调整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物种;旗舰种、伞护种和生态系统中的顶级捕食者物种,调整(或保留)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物种,如大熊猫、雪豹、中华白海豚等;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讨论稿中的物种正式颁布,使之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对无危和低危物种不移出名录,只做降级处理。例如现保护名录中的物种,如果是IUCN红色名录的无危、近危种,且在《中国自然观察2016》的评分中高于-1(含),调整为国家II级重点保护物种;已灭绝的物种单独注明;将分类学上证明不成立的物种如异形玉叶金花(Mussaenda anomala)移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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