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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以国家立法形式规范18岁“成人节”仪式
3月7日上午,在全国政协共青团、青联界别讨论时,多位政协委员提出建议,以国家立法形式规范18岁“成人节”仪式,比如可以在国家宪法日(12月4日)这样的重大时间节点举行,以加强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和国家观念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孔涛提交了《关于立法规范成人仪式的建议》,他说:“这几年,团安徽省委一直在高中开展18岁成人仪式教育,效果很不错,未来我们希望能定期举办‘成人节’,以青年学生为中心,把仪式所特有的庄重感转化为感动和鼓励,成为学生成长的精神力量。”
国家如何立法规范18岁“成人节”仪式?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表示,“成人节”要注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为党和国家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出发,引导青少年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当然,这需要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健全仪式的组织和管理机制。他建议由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组建全国中学生成人仪式工作联席会(或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国成人仪式,加强领导和协调,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加强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扩大成人仪式社会影响力。
在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18岁“成人节”仪式的效果。因此有委员建议,要主动照顾青少年特点,以中学生为重点,将教育目的贯穿到仪式始终,保障成人仪式的育人效果。同时,相关部门也要注重可操作性,仪式程序和具体设计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均衡问题,注重宜于实施,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出现不切实际的元素和环节。
“我参加过成人礼活动,当我手牵着18岁中学生时,发现周围很多家长和学生的眼里都含着泪花,家长们看到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孩子们也意识到自己成人了。”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河北省委书记宋华英说。
宋华英进一步分析说:“中学生有‘成人节’,有利于他们在18岁的时候,更多地思考如何为未来负责,为社会担当,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公民。” 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即将或年满18周岁的全体适龄学生都要参加成人仪式,以此确立成人仪式的法律地位,推动成人仪式全面普及。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王义军看来,18岁是人生重要的时间节点,在“成人节”举行这样的仪式对青少年树立成人意识、国家意识和个人成长非常有必要。
这样的仪式与形式主义有什么区别?王义军回应:“‘成人节’不是形式主义!以前我们对仪式感重视不够,在必要时间节点上的教育不够。仪式对青少年是需要的,国际上也是这么做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党委书记陈宗认为:“我国古代也有成年礼,如今,成人仪式从民间上升到国家层面进行规范,更加增强了仪式感和神圣感,也让青少年参与到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的工作中,意义非常重大。”
“‘成人节’象征着年轻人有了新的使命,成人礼也要像婚礼一样隆重。” 全国政协委员、搜狗总裁王小川表示。
近年来,在共青团组织推动下,我国各地也开展了成人仪式教育活动,部分地方通过人大立法,确立了地方“成人节”、“成人宣誓日”。
2000年6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浙江省成人节的决定》,从2000年起,每年12月9日为浙江省18岁“成人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成人节”省级立法。在哈尔滨,每年的4月28日确立为“哈尔滨市成人宣誓日”。目前,广州、汕头、济南、厦门、南京、石家庄等地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地方“成人节”或“成人宣誓日”。北京、上海、湖南、天津、武汉等地也以不同形式,确立了地方“成人宣誓日”。
我国立法规范18岁“成人节”仪式有什么政策基础?1994年,党中央发布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明确要求,提倡各地组织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举行对国旗宣誓的成人仪式。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提倡开展入队、入团、入党宣誓、成人仪式以及各种形式活动,引导公民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实际上,共青团组织一直关注立法规范18岁“成人节”仪式。1996年,共青团中央制定《关于规范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暂行意见》,为各地开展成人仪式奠定了基础。此后,共青团中央于1999年、2000年和2002年相继发布通知,持续推动成人仪式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成人仪式地方立法工作。
(原题为《代表委员建言:立法规范18岁“成人节”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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