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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气体厂爆炸案被定为一般安全事故,车间班长将被追究刑责

半岛晨报、海力网
2018-03-0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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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华东气体厂

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旅顺华东气体厂乙炔车间2017年4月15日发生一起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引起乙炔充装间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调查组按照市委书记谭作钧的批示要求,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该事故是由于压力容器底部排污阀泄漏,导致高压乙炔气体进入管道,产生静电,引发乙炔分解爆炸。属于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一般事故。

目前,已将旅顺华东气体厂乙炔生产充装车间班长李铁英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旅顺华东气体厂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建国和厂长李世杰,分别给予上一年度收入30%的罚款。同时,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对旅顺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师营市场监管所所长黄家宝和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站长单洪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于2018年2月对全市7家乙炔充装站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重点检查排污阀、阻火器的设置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问题发生。

(原标题:旅顺气体厂爆炸一死三伤事故结案,已将车间班长移交司法机关,两位负责人被罚款)

    责任编辑:谢寅宗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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