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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花样年就杭州项目上诉被驳回,尚有本金481万元未收回
10月9日,百大集团(600865.SH)披露关于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杭州百大集团 视觉中国 资料图
公告显示,2021年6月18日,百大集团以自有资金向杭州鸿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亿元人民币,通过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借款。公司此次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为10.8%/年,按季收取预期收益。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6月21日收到8.9万元款项,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264.85万元款项。
根据双方的协议约定,项目投资期限不超过4个月,如果杭州花浦逾期清偿债务本金或利息超过10日的,杭州星昂有权处置杭州花锦(持有杭州花浦100%股权)的股权,同时上海花样年不再参与杭州星昂任何财产分配。
资料显示,杭州花浦成立于2021年5月1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为林毅,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是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开发杭州市滨江区浦乐单元R21-21a地块而设立的项目公司。
截至2021年11月5日,杭州花浦尚未履行协议约定的按期偿还债务本息义务,相关各方尚在沟通中以推进事项的解决。百大集团称,在借款到期后,杭州花浦未履行协议约定的按期偿还债务本息义务。
2021年11月30日,杭州鸿同收到杭州星昂的书面告知函,杭州星昂已向杭州花浦、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并出具了(2021)浙01民初2913号案件受理通知书。杭州市中院在2022年5月25日作出案号为(2021)浙01民初2913号《民事判决书》,杭州星昂胜诉。花样年集团不服杭州市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百大集团在此次公告中称,浙江省高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9月30日作出案号为(2022)浙民终 833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百大集团称,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该项目投资款项95185190.06元,尚余本金4814809.94元未收回。本次判决后续履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判决履行顺利,将对公司收回剩余投资款项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继续督促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加快推进相关处置工作,及时跟进判决履行情况,积极催收剩余款项,努力维护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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